采购部门规章制度,菁选3篇(完整文档)

采购部门的规章制度1  1:采买人员安排。蔬菜自采金额在3000元以下,安排两人采买。蔬菜自采金额在3500元以上,安排三人自采。  2:采买人员分工。主要采买人员,负责蔬菜品项的选择,品质的鉴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部门规章制度,菁选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采购部门规章制度,菁选3篇(完整文档)

采购部门的规章制度1

  1:采买人员安排。蔬菜自采金额在3000元以下,安排两人采买。蔬菜自采金额在3500元以上,安排三人自采。

  2:采买人员分工。主要采买人员,负责蔬菜品项的选择,品质的鉴定,价格的确定,协助蔬菜的托运。副采人员,负责蔬菜的托运和保管,账款的支付与保管,账目的核算工作。托运人员,主要负责的蔬菜的托运和保管(三人采菜时)。主采人员负责足称工作。1000元有等于小于5元的损失。

  3:采买时间的安排。凌晨2:00上班,2:00-4:00主要采购外地菜,4:00-6:30主要负责本地菜的采购。6.30-7.30主要采购本地送货商品,同时副采人员负责团购商品的采买和首批团购商品的配送,同时主采人员协助团购商品的购买。11点下班。

  4:每日晚上8:00以前营运主管及组长必须把次日订单下完;并且把外地菜订货数量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主采人员。同时,把豆制品订单通知在9点钟之前通知主采人员。

  5:防损部每两周安排一名防损员工抽取一天进行市场调查工作,确保所采商品价格和品质的效益型、真实性、客观性。每次所抽商品数量不得少于15个。如果所抽50%商品低于效益型、存在不真实行、不客观性。防损部将对负责人员进行调查并给予一定的建议。

  6:生鲜部营运人员每周要安排一名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工作,确保所采商品价格和品质的效益型、真实性、客观性。每次所抽商品数量不得少于15个。如果所抽50%商品低于效益型、存在不真实行、不客观性。防损部将对负责人员进行调查并给予一定的建议。

  7:营运经理、主管、组长负责每日的调价工作。

  8:商品验收单必须由经理和主管的"签字。副采人员签字---->主管/经理签字----à店长徐总签字。每日订单必须有主管经理签字。

  9:关于单据的填写。所有单据不准有任何的涂改,如有涂改,只能在字面上画一斜横,并签字确认。

  10:主采人员有20%的权利对商品订货品项和数量进行修改。

  11:报损单签字流程:报损人——》防损员------à主管经理--------》店长X总值班经理

采购部门的规章制度2

  1、目的

  对物业公司物资用品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进行规范管理,防止流失并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2、适应范围

  物业公司属下各部及各小区管理处

  3、物资购买流程及管理

  申购程序:物业公司属下各部及各小区管理处需用物资时,由经办人填写三联《物品申购单》,申购单应写明数量、规格、特殊要求、用途,并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能上报,其中一联由申购部门存查,两联呈报物资部,物资部接到申购单后转报财务部,财务部进行审核、询价、定价后,由财务分管领导批准,下达一联给物资部采购,一联由财务部存查。特殊情况而且急用的小额物品可直接交代采购员,由采购员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事后补办相关进出库手续。申购部门在呈报物品申购前应合理测算物资需求量,防止超量申购,并查询物资仓库是否存有所需物品,避免积压。

  4、采购报销程序

  采购员按核准申购单采购物品后,按分类仓库,交仓管员验收入库,并通知原申购部门货已入库。采购员凭仓库验收人签名的《材料验收单》第二联,即采购报销凭证联,连同发货票一并向集团财务部报销。大宗或高值物品的定购按经济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办。

  5、物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律登记造册,根据资产分类,由物业公司管辖,集团财务部监督;部门领用需办理领用手续,贯彻“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转移,由综合服务部承办转移手续,明确保管职责;为使固定资产做到帐实相符,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时间为每年10月份,具体由综合服务部牵头组织,物业公司领导主持;损坏而没有修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按《物资报废核销规定》处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集团决定。其他物品管理:由物业公司物品仓库承担物品类及办公用品类的管理,履行物品进出库手续。

  6、物资领用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填写三联《领料单》,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并由部门负责人核准、经领人签名,其中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作仓库记帐凭证;一联送报财务部核算;物品仓库管理的物品,凡属低值的易耗品,可采用分类造册直接签领;特殊工种(如水电工、维修工)人员领用各类工具时,除按领用程序填写《领料单》外,还需由仓管员在本人携带的《工具领用登记册》填写所领用工具,此《工具领用登记册》反映记录本人所领用保管的各类工具。本人离职或变动工种时,需按《工具领用登记册》记录,移交本人原使用及保管的全部工具(如有失落,应作赔偿),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7、物资报废核销规定

  凡属变质、过期、边角料、损坏无法修复的物品、设备需作处理的,按以下程序处理:由部门或仓库填写《物资报废核销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接到申请单后派人现场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获准后,由财务部落实废品收购单位、个人现场看货、定价、过称、清点收购,废品处理收入全部交财务部进帐;属无回收价值的经核准后作垃圾处理。

  8、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库内物资必须分类堆放,品种排放有序,便于收发盘点。

  忌潮忌湿物品应搁放高处,堆放地面的应有防潮垫底及遮盖措施,切实做好防尘防霉防变定期搞好仓库环境卫生,做到物品堆放整齐,库区整洁。

  易燃易爆物品应执行*消防管理条例,独立设库,重点管理,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提高警惕,紧固门窗,切实做好防盗防窃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仓库重地,杜绝闲人或陌生人在仓库内闲聊逗留。

采购部门的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增强采购计划性,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采购计划,是指采购依据批复的采购预算,按采购品目汇编的反映各采购需求及实施要求,并经总经理核准批复的采购计划。

  第三条采购应当落实好采购计划填报工作,明确采购计划填报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采购计划实行按季度填报,分月实施的办法。

  第二章 采购计划的填报

  第五条采购计划填报原则

  (一)完整反映采购预算原则。采购计划应当根据批复的采购预算(或投资计划)填报,并完整反映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应与采购预算(或投资计划)中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相对应,不得填报资金尚未落实的采购计划。

  采购预算包括部门预算中的采购预算、年度追加及调整预算中用于采购项目的预算。

  (二)公*竞争和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原则。填报采购计划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竞争和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原则。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珠海市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按照规范的采购程序运作。

  公开招标应作为采购的主要方式。

  (三)规模效益性原则。填报采购计划应注重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以上。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品目,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含两次)。

  (四)分类填报原则。采购计划应按采购品目类别和采购组织形式分类填报,包括集中采购计划(含协议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计划和分散采购计划。同类的采购项目应归并在一个采购计划填报。

  第六条采购计划的填报范围

  (一)填报范围。采购计划的填报范围包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和团体组织,以及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企事业(简称采购)。

  (二)填报资金范围。采购计划的填报资金范围包括财政拨款,非税收入拨款,中央、省拨专款和财政专户拨款等财政性资金以及与之配套的自筹资金。

  (三)填报项目范围。纳入珠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以及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填报采购计划。

  第七条采购计划的填报程序

  各采购应独立填报本采购计划,于每季度的前15日报送采购部。

  采购货物、工程的使用与资金支出不同的,应由采购资金支出按上述程序填报采购计划。

  第八条采购计划的类型

  采购计划分为集中采购计划、部门集中采购计划和分散采购计划三类。采购人在填报采购计划时,应依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申请与采购计划类型相对应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

  第九条采购计划的内容

  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预算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资金来源构成、采购项目简介、采购品目名称、单价、采购数量、建议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建议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或因特殊需求建议分散采购的采购项目,应在填报的采购计划中填写“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申请理由”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属于自主创新及进口产品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计划中标示。

  第三章 采购计划的审批

  第十二条市总经理在15个工作日内,对各部门填报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将核准的采购计划同时转交采购部。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采购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

  (二)采购需求是否合理、采购预算是否安排,采购形式(组织形式及结算方式)是否合法。

  (三)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符合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四)采购项目的品目填报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 对预算金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报技术部核定采购方式。

  第四章 采购计划的调整和实施

  第十五条采购计划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终止、追加或减少调整计划的,应当提出计划变更申请,经核准后按计划填报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六条采购应按照市批复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采购活动。

  (一)属于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应当采购部组织招标。

  (二)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应当集中采购。

  (三)属于分散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可以自行组织实施。

  (四)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应按采购有关协议供货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采购应当将项目的详细用户需求书送采购部。

  需求书的内容应当符合采购的公*竞争原则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十八条采购计划实施应当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部门采购时间需求组织实施采购。

  第二十条采购部应当对同类采购项目进行打包,组织规模采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采购部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不按本规定填报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附件:采购计划填报说明

  (一)采购计划填报包括部门预算的,以及使用部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单位(简称采购)。

  (二)采购计划由各部门独立填写上报。

  (三)部门填报采购计划时,应根据本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规程的规定,将采购项目按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进行分类填报。属于集中采购目录通用类的采购项目,应填报集中采购计划(含协议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类的采购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填报部门集中采购计划;属于情况特殊、采购申请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应填报分散采购计划。

  (四)“采购预算”资金来源包括:预算安排资金、财政专户拨款和自筹资金。其中:

  “预算安排资金”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用于采购项目的资金,包括年度预算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自筹资金”是指采购按照采购拼盘项目要求,按规定用自有资金安排的资金。

  (五)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经公司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建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以及采购申请自行组织采购或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填写“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原因”一栏,否则不予受理。

  (七)除集中采购通用类目录外的采购项目,采购可依法直接选择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若选择“随机”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则在采购计划保存送办时由系统随机产生,并在批复的采购计划中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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