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10篇)

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10篇)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现代财政制度的几点理解  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  财政,是指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即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10篇),供大家参考。

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10篇)

篇一: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现代财政制度的几点理解

  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

  财政,是指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即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并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想要理解现代财政制度,首先应关注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和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核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我国迫切需要完成的目标。《决定》中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由此可见,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与建设,首先应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转变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现代财政制度要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结合,治理理念的确立是国家治理【i】的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前提是实现国家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因此,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就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由管理者转变为治理者,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现代财政制度的架构和内容:

  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应由完善的财政法律作为支撑,以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国家预算管理与财政平衡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和现代财政管理监督制度构成。1.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石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建立科学的法律体系,才会使现代财政制度有法可依,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完善的立法不仅能使政府以正当理由执行财政政策,更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府的行为,保证公权力合理有效地运行。2.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收入制度是对现代财政筹集经济资源各种渠道和形式的统称。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按收入形式分类。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列出的类级科目有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有了财政收入才能更好地分配社会资源,运行政府机构。3.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是对现代公共资源配置的各种用途的统称。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权力机构运转支出、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支出、公共工程支出、经济和社会调节支出等。财政支出应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支出地合理性。4.现代财政税收制度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完善的税收制度有利于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5.现代财政预算制度与财政平衡现代财政预算制度是现代国家筹集、配置经济资源的计划手段。它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这两个财政资金运行阶段从数量与结构上连接起来,达到某种平衡,处于整个公共财政运作的中心环节。财政收支平衡才能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6.现代财政政策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制度是现代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的基本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和。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完整的政策体系。7.现代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是指现代财政管理主体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运用公共经济理论、现代管理方法组织资源流、管护操作软件的职能活动,是财政及其他公共部门在管理公共资财活动中具体进行诀策、执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现代财政监督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运用现代技术方法监察督促公共财政事务的各种活动。广义的财政监督体系,泛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资金使用部门等通过财政收支和公共资产管理活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通过经济鉴证活动,对国家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源运行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只有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才能使财政运行更加合理有效。我认为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和第三方监督机构,能更好地达成这一目的。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地,更不能照搬西方已有的财政制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摸着石头过河,既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财政制度试点的实施,把成功的经验逐步推广,最终完成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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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晓,顾克清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逻辑起点与实现路径【J】财经科学2014,(1)

篇二: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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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作者:徐孟洲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18年第05期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为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实现财税体制改革目标,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什么是现代财政制度?目前学界对此没有统一的定义,但笔者认为,抓住“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四个关键词,就可以理解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内涵。国家为履行其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借助公共权力并依法定程序进行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部分社会资源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引领、促进和保障财政活动能够按照国家统一意志运行,国家就必须建立财政制度。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其中,首要关键词是“统一完整”。因此,现代财政制度,是一种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统一完整的财政制度。

  从保障国家意志运行逻辑分析,现代财政制度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所谓统一性是该制度寻求财政活动之间内在联系的系统化。只有现代财政制度的统一,才能够保证所有的财政收支活动遵循国家意志有序运行。统一性又需要法律的权威性加以保障。中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这条规定从国家立法上保障财政和税收的集中统一性和权威性。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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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违反税法规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向企业许诺,只要前来投资,就可以享受最优惠的税收政策。这种政策倾斜造成的“税收洼地”危害很大,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营商环境建设,阻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税制度的统一性与权威性。完整性是指现代财政制度在内容和适用范围上,要实现规范财政活动的全覆盖。例如,作为财政制度之一的预算制度的完整性,要求实行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所有的政府财政收支活动都要纳入预算管理。中国现代财政制度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现代财政制度是法治规范的制度,正是从法治经济逻辑上来理解的,即现代财政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财政法律制度。基于法治的要求,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加强财政税收立法。”目前,中国宪法对国家财政税收基本活动原则未有专题规定,因此,将要制定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在内的财政税收法律,缺乏充分的直接的宪法依据。为实现中共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改革的目标,需要推动财税修宪,在现行宪法中增加规定国家财政税收基本制度的宪法条文。“法制统一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准。”要实现法制统一,就必须消除目前立法工作中的部门化现象,消除财税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矛盾与冲突,解决财税法体系内部存在的分散与碎片化问题。在现行《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财税法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众多财税行政法规的基础上,推进财税法规的系统化,编纂财政法典。中国现行财政法律尚未对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之法律地位、公共财政体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税收法定原则等现代财政制度涉及的基本问题作出统一完整的明确规定,这不利于巩固中国财税改革40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改革成果。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无论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考虑,还是从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而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府非税收入流失等突出的现实问题出发,都必须加快编纂财政法典,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以统率现行数以千计的财政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性文件,提高财税法律的科学性、统一性、完整性和权威性,落实财政法治、税收法定原则。公开透明是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联系的特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政府要依法充分披露信息,人民享有监督权力,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的财政预算,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向社会公布。例如,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情况,在4月13日集中向社会公开,其中“三公”经费缩水,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一些部门对“三公”经费预算的增减作出了详细说明。如,“国家体育总局在说明中指出,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了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平昌冬奥会和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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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亚运会参赛相关预算。”一个国家的财政制度是否公开透明,是判断该国财政制度是否属于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标志。现代财政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不仅具有统一性、强制性、规范性的属性,而且还具有普遍适用性。法的普遍适用性可引申出法的公开性,所以公开透明又是与法治社会相联系的特征。现代财政制度的公开透明一般体现在五个方面的标准上。一是公开载体的标准,必须是通过有知名度的媒体发布。一个媒体的知名度越高,其宣传覆盖面就越广,信息公开的程度也就越高。二是公开措施的标准较高,即必须要有足够的保障力度。要从制度要求上对财政信息的公开制定出具体的保障措施,以确保信息公开。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搞变相的信息封锁,或者不完全甚至于不对外公开信息的行为,要制定相应的处罚制裁措施。三是公开内容的标准,即所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与具体,不得借口属于例外情况而不公开或不完全公开。四是公开时间的标准。例如,中国现行《预算法》第14条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五是公开方式的标准,即必须做到全面周到。现代财政制度相较于旧有财政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运行高效。现代财政制度运行高效,一般包括财政制度本身运行高效和财政资金运行高效两个方面。财政制度本身运行高效,是指制度本身运行成本低,产出的成果多。例如,税收成本低(指征纳双方在征税和纳税过程中所付出代价的总和低,具体包括征税成本、纳税成本及课税负效应三个部分),征收税款多而花费时间短,就是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衡量现代财政制度本身运行高效的一般标准有:一是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运行或操作规则规范化、标准化和智能化;二是机构精简,岗位职责权限明确,人员素质高;三是当事人完全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四是监督、管控和约束机制健全;五是有适当的奖惩机制。财政资金运行高效,即通过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和保障财政资金高效率地周转运行和使用。财政资金运行高效也包括两个方面:财政资金运行经济高效和财政资金运行社会高效。财政资金运行经济高效,要求优化资源配置的高效,实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例如,通过现代预算制度安排,可以使政府配置资源作用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相适应,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的同时,还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目前中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方面,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掛勾——这样容易造成“顺周期”问题。也就是说,经济下行时,为完成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经济过热时,又容易收不该收的税,造成“热上加热”,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措施的效果。又例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按照国库支付业务流�

篇三: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现代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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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财政制度的几点理解

  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

  财政,是指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即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并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想要理解现代财政制度,首先应关注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和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核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我国迫切需要完成的目标。《决定》中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由此可见,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与建设,首先应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转变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现代财政制度要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结合,治理理念的确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前提是实现国家管理向治理的转变。”【i】因此,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就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由管理者转变为治理者,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现代财政制度的架构和内容:

  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应由完善的财政法律作为支撑,以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国家预算管理与财政平衡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和现代财政管理监督制度构成。

  1.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石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建立科学的法律体系,才会使现代财政制度有法可依,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完善的立法不仅能使政府以正当理由执行财政政策,更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府的行为,保证公权力合理有效地运行。2.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收入制度是对现代财政筹集经济资源各种渠道和形式的统称。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按收入形式分类。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列出的类级科目有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有了财政收入才能更好地分配社会资源,运行政府机构。3.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是对现代公共资源配置的各种用途的统称。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权力机构运转支出、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

  和公共福利支出、公共工程支出、经济和社会调节支出等。财政支出应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支出地合理性。

  4.现代财政税收制度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完善的税收制度有利于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5.现代财政预算制度与财政平衡现代财政预算制度是现代国家筹集、配置经济资源的计划手段。它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这两个财政资金运行阶段从数量与结构上连接起来,达到某种平衡,处于整个公共财政运作的中心环节。财政收支平衡才能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6.现代财政政策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制度是现代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的基本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和。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完整的政策体系。7.现代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是指现代财政管理主体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运用公共经济理论、现代管理方法组织资源流、管护操作软件的职能活动,是财政及其他公共部门在管理公共资财活动中具体进行诀策、执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现代财政监督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运用现代技术方法监察督促公共财政事务的各种活动。广义的财政监督体系,泛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资金使用部门等通过财政收支和公共资产管理活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通过经济鉴证活动,对国家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源运行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只有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才能使财政运行更加合理有效。我认为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和第三方监督机构,能更好地达成这一目的。

  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地,更不能照搬西方已有的财政制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摸着石头过河,既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财政制度试点的实施,把成功的经验逐步推广,最终完成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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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晓,顾克清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逻辑起点与实现路径【J】财经科学2014,(1)

篇四: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第二章

  公共财政制度(16605)

  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时说:“我们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

  公共财政制度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是我国未来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公共财政,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为主旨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行模式。公共财政制度则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保证公共财政活动所建立的法律和政策规范,是国家对公共财政活动的内容、目标、组织机构、行为主体、管理方法、运作程序等方面的原则规定。公共财政制度是一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具体内容,公共财政制度可分为公共预算制度、公共支出制度、公共收入和税收制度、公债制度、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固有资产管理制度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普遍建立了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财政体制和制度。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必然要求。

  第一节财政与财政体制财政是一种国家或政府的经济行为。财政体制的确立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既要受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又要受到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毫无疑问,不同的国家或不同时期的财政体制是不一样的,并必须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断改革和完善。1998年,我国就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并逐步将财政体制纳入法制化轨道,实行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通过努力,最终建成公共财政制度。一、财政1.财政的涵议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为了实现国家职能,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国家与各有关方面之间的分配关系。财政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同时,财政又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2.财政的起源财政一词最早起源于西欧。13~15世纪,拉丁文finis是指结算支付期限的意思,后来演变为finare,则有支付款项、裁定款项或罚款支付的含义。到16世纪末,法国政治家波丹将法语finances作为财政一词使用,认为财政是“国家的神经”,随后逐步泛指国家及其他公共团体的理财。中国古代一般采用国用、国计、邦计、度支、理财等词语。“财政”一词出现在中文词汇中至今却只有百年的历史。据考证,清朝光绪24年(1898年),在戊戌变法“明定国是”诏书中有“改革财政,实行国家预算”的条文,这是在政府文献中最初启用“财政”一词。“财政”一词是日本明治维新以后传入中国的。孙中山先生在辛亥革命时期,宣传三民主义曾多次应用“财政”一词强调财政改革,中华民国政府成立时,主管国家收支的机构命名为财政部。美国政府相应机构的英文用词为“DepartmentofTreasury”,其本意是金库或国库,在我国也译为财政部。3.财政职能的理论分析从理论上分析,财政的职能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和发展。(1)资源配置职能由于市场存在失灵,市场自发形成的配置不可能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因而需要政府介入和干预。财政的配置职能是由政府介入或干预所产生的,其特点和作用是通过本身的收支活动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提供经费和资金,引导资金流动,弥补市场的失灵和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状态。财政配置的机制和手段有五方面:第一,根据政府经

  济职能确定财政收入占GDP的合理比例,从而实现资源配置总体效率。第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提高资源配置的结构效率。第三,合理安排政府投资的规模和结构,保证国家的重点建设。第四,通过政府投资、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等手段,带动和促进民间投资、吸引外资和对外贸易,提高经济增长率。第五,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本身的效率。

  (2)收入分配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经济主体或个人所提供的生产要素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不同,以及受各种非竞争因素的干扰,各经济主体或所获得的收入会出现较大的差距,甚至同要素及劳动投入不相对称,而过分的悬殊将涉及社会公平问题。因此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主要是确定显示公平分配的标准和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特殊机制和手段。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主要手段有四方面:第一,划清市场分配与财政分配的界限和范围。第二,规范工资制度。第三,加强税收调节。第四,通过转移支付,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金、补贴等,使每个国民得以维持起码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3)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经济稳定包含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多重涵义。发展是通过物质生产的不断增长来全面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基本需要。财政实现稳定和发展职能的机制和主要手段有四方面:第一,经济稳定的目标集中体现为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大体平衡。第二,在财政实践中,可以通过一种制度性安排,发挥某种“自动”稳定作用。第三,政府通过投资补贴和税收等多方面安排,加快公共设施的发展,消除经济增长的瓶颈,并支持第三产业的兴起,加快产业结构的转换,保证国民经济稳定与调整发展的最优结合。第四,财政就切实保证社会的公共需要。4..我国现阶段财政职能定位实现科学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对我国现阶段的财政职能定位提出了侧重点不同的要求,以满足这些要求为导向,财政职能应当重新定位。(1)维护政权。维护政权是财政最基本的职能,主要是提供纯粹公共产品,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保障社会正常秩序,具体包括国防、外交、司法、社会稳定和基本的社会管理。维护政权是任何经济体制下财政都应当履行的职能,也是各个国家具有基本相同内涵的一项财政职能,体现了“以财行政”的本质含义。维护政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制度保障环境。(2)公共服务。按照公共服务的层次划分,现阶段我国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包括两个方面,即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化服务职能。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是指基于公平正义和以人为本的准则,由财政向社会公众普遍提供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生活保障。社会化服务职能则是指基于效率和社会发展现实的考虑,由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财政协助下提供公共服务,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第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能首先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当前财政基本服务职能的首要重点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公众普遍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财政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缺位,必须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以克服。一方面要增加财政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总量;另一方面要在承认区域差异基础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统一的最低公共服务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得以实现。第二,收入、财富再分配。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第二个重点是要在兼顾效率与公平,更加注重在公平的原则下调节收入、财富再分配,遏制收入、财富分配两极分化的趋势,消除可能引发社会冲突的潜在经济根源。必须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调整优化税收手段,完善对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的税收体系,发挥税收对收入、财富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实现收入、财富的合理再分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相对公平的收入再分配有助于提高居民消费倾向,扩大社会总消费,改善经济增长需求动力结构,这意味着财政基本服务职能的

  发挥有助于财政经济发展职能的实现。同时,财政经济发展职能的有效发挥也有助于削弱收入、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

  第三,社会化服务。财政的社会化服务职能与我国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势相联系。在社会服务需求日益膨胀的情况下,政府缺乏足够的效率和充分的资源来满足社会需求,势必要求政府将大量公共服务职能委托由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即为公共服务社会化。我国财政公共服务职能的特殊性就在于,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另一方面又面临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压力,要以适当的方式寻求公共服务提供效率与满足社会需求之间的平衡。财政社会化服务职能体现为政府以组织者、管理者、协调者和资助者身份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3)经济发展。现阶段我国财政的经济发展职能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经济稳定职能,即平抑经济波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二是经济结构调整职能,着力解决目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应该说,财政的经济发展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财政职能的共性内容。而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转型中国家,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客观上需要更加注重发挥财政的经济结构调整职能,发挥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和替代市场的重要作用,以推动经济长期持续发展。

  第一,经济稳定。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是指运用财政政策平抑经济波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通过财政自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政策,调节经济运行中的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实现社会供求平衡,防止由于社会总供求失衡而导致宏观经济大起大落。

  第二,经济结构调整。财政经济结构调整职能的履行,实际上就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内的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包括部门产业政策、横向产业政策和产业集群政策。部门产业政策是财政以直接介入方式扶持特定产业发展,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直接投入、优惠贷款、政府采购等。横向产业政策即研发政策,注重创造环境和支持研发,建立公平竞争的法规环境,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研发和成果转化,促进技术升级,加强基础研究,扩大市场准入。产业集群政策即中观产业政策,主要是促进产业在区域内纵向和横向分工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财政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依据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我国现阶段产业政策应逐步由传统部门产业政策向侧重创造环境和支持研发的横向产业政策转变。财政的经济结构调整职能重点应该是完善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4)社会协调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应该是统筹协调发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协调已经对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形成了障碍,客观上要求财政重视发挥协调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的作用,而且相对于政府其他手段,财政在统筹协调发展方面具有优势,如转移支付。我国现阶段财政要具有社会协调职能。相应地,社会协调职能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城乡协调和区域协调。二、财政体制财政体制也叫财政管理体制。指国家通过规定各级政权管理财政收支的权限和各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据以处理国家各级政权之间,国家与企事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它是国家财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制度。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等。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存在着三种经济体制,从而也相应有着三种财政类型。这就是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家计”财政,以及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计划”财政,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财政制度也随着社会变革而不断进步,随着世界改革的潮流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当今世界的总趋势。1.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家计”财政自然经济条件下,奴隶制和封建制王室财政模式统称为“家计财政”。由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因此,整个国家的财产,不管实际掌握在谁手中,最终都

  来源于君主或为君主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财政与王室财务并无本质区别。虽然在有的地方也曾在形式上将二者分离,但实际运作过程中,王室财务可以随意动用国家财政的收入而不必付出代价。由于君主直接掌握着土地等重要的生产资料,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不是以公共权力的身份获取的税收等公共收入,而是来源于王室的财产收入或特权收入,如地租、专营收费等。而财政支出基本都是满足王室和整个官吏阶层的消费性需求,即使存在兴修水利、防灾救灾等公共项目开支,其目的也是维护君主自己“家天下”统治的稳固。君主的命令即法令而导致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有很大的随意性,以及王室财政不受监督,任其挥霍则更是一个普遍现象。尽管其财政活动也是以国家的名义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但是国家的代表是君主,不管是政治权力,还是财产权利,君主都可视其为“私权”。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私人”与“公共”的区分因为缺乏对应的参照系而成为不必要,国家财政成为王室的“家计”财政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家计”财政与其所处的经济体制一样,随着市场因素对自给自足经济状态的突破,“家计”财政日益受到削弱和动摇,渐而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共财政所取代。这个过程虽然漫长,但是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日益发展和新兴资产阶级最终掌握政权,公共财政先后在各资本主义国家确立,并且其内容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丰富和完善。

  2.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财政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财政。计划财政不是一般的以国家为分配主体的财政模式,而是特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活动的一种特殊历史类型。“计划”财政不同于“家计”财政,作为财政主体的国家完全摆脱了“家计”财政下“君临天下,唯我独尊”的状态。在政治上,国家是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所有人。“计划”财政也不同于“公共”财政,它建立在比较纯粹的全民所有制基础之上,虽然从政治上而言人民的利益和需要是摆在第一位的,但在经济实现途径上,国家利益和国家需要是至高无上的,而个人或企业的利益即使不是完全被否定,也是被压抑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在私人需要基础上的公共需要也缺乏产生的土壤,国家财政的阶级性被强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计划”财政的基本特征有以下三方面。(1)“计划”财政是国家计划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生产资料几乎全部集中在以国家为所有者和直接经营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也采取了类似于全民所有制的国家经营形式。因此,财政对效率发挥着直接的作用,即政府直接以指令性计划组织和安排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财政也就取代了企业和个人,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承担者,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以及价格等基本经济要素的配置,都是由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计划确定的。与此相适应,国家财政不仅包括直接以国家名义发生的收支活动,而且还深入到了国营企业的内部财务,将国营企业的内部分配也纳入到了财政的范畴。这使得企业的一切利润和折旧基金上缴财政,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基本建设也由财政按照国家计划拨付,连企业人员的工资也是由财政决定和支出的。这样一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计划”财政虽然不同于君主时期的“家计”财政,但是又变成一个庞大的“企业财务”,整个国家是一个大企业,而各个企业无非是一个个无法和不需独立核算的车间,一切资金流动都必须经过“企业财务”之手,这的确可以作为当时“国家”财政的一个形象描述。(2)“计划”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计划经济时期的“计划”财政对公平的关切程度远不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这并不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不重视公平,而是因为当时的分配政策所造成的已经是一种低水平的平均状态。人们的收入只能通过劳动获得,而且由于积累与消费政策所致,已经压低到了不能再低的程度。国家财政通过统一的工资政策已经可以控制这一点,而这恰恰又是当时的人民和国家所能理解和接受的公平。正因为如此,“计划”财政直接通过收支对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加以调节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不存在大规模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去削弱高收入

  阶层的富裕程度,也不存在用大规模的财政济贫支出来改善低收入阶层的贫穷状态。这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的自发作用导致贫富不均而必须通过财政予以大规模调整的状况形成鲜明的对比。

  (3)“计划”财政是调节宏观经济的基本工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对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起着直接的调控作用。由于社会财富的绝大多数掌握在国家手中,因此国家一方面通过财政控制社会总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增加或减少财政的直接基本建设投资量,来加快或减缓经济的发展速度,以财政平衡求得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以保持国民经济的正常稳定发展。与此同时,国家的直接投资还可以决定国民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变动。因此,政府计划安排的财政投资的结构和比例是否合理,就成为国民经济结构平衡发展的关键。这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只可能通过年度财政赤字弥补有效需求的不足,以维持和恢复宏观经济总量平衡,而无法也无需引导社会资源的经济结构配置也是大不相同的。简言之,计划经济时期存在的是“计划”财政。这一时期财政从原来就属于国家的国营企业取得收入,财政支出则是国家为自己承担的经济建设任务提供资金。这是一个以国家的自我服务为直接目的的财政类型。3.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为主旨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它是与市场经济特点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其中的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或以整个社会为单位而提出的需求,因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而与一般的个人消费需求或某些局部的社会群体消费需求相区别。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即公共财政是社会公众的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公共财政具有法制和民主性,即财收支行为的规范化和民主化;公共财政具有非营利性,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是对所有国民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其中公共性是其核心。

  第二节公共财政制度的本质特征公共财政制度是国家财政活动的基本保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或正在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财政制度已成为现代国外财政制度的一般形态。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是新时期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公共财政制度具有以下特征。一、提供公共品和满足公共需求公共财政制度具有公共性特征。提供社会公共品和公共服务是其最基本的准则。公共财政的主导目标、工作的重心就是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活动以提供社会公共品为基本内容,体现了政府的职责,体现了财政活动与市场活动既相互分工、又相互补充的关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国家财政才成为公共财政。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看,私人市场配置活动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常向最有利的产业和产品领域集中资源,若财政配置活动不是定位于私人市场活动之外的公共品领域,不仅使社会需要不能满足,而且会造成资源的重复配置和浪费。资源有限性在客观上也要求国家财政活动遵循分工与效率原则。美国着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认为,市场机制的缺陷要求公共政策的纠正和补偿作用,除了提供公共品、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之外,现代国家财政还应发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保证经济稳定运行的功能。财政收入对于收入分配调整和平抑市场波动具有重要作用。公共品提供也包含着公众按各自能力公平地缴纳税收,以及根据经济运行调整提供量并相应调整税收的问题。所以,公共品提供准则构成公共财政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与此相对,封建专制财政是君主以维护其专制统治为准则的;而传统的政府财政则是一种自我利益型财政,它忽视公共品的提供,利用权力来扩大利益范围。它们都抑制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正是由于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和市场发展中经历的一系列的震荡或冲击,各国才逐渐抛弃旧的财政制度,开始向公共财政制度转变。二、公共选择和民主监督

  公共财政制度在管理运行上必须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公开性、透明度、完整性、事前确定,以及严格执行的预算。公共财政制度还体现了宪政与民主精神,从宪政层面给政府的财政活动以制度约束。这些来自公众的钱都是公权行使的对应财力,必须完整的进入预算文件,对公众做交代,接受公众监督,减少可能发生的运用公权中的公众资源错误配置。在这样的理念之下,必然要强调预算的完整性。

  公共财政制度与其他财政制度的区别,也在于它以公共选择和民主监督为运行机制。公共财政提供公共品这一本质内容客观上要求实行财政民主化,要求政府将包括所有收入和支出在内的财政预算方案和执行状况完整地向社会公布。以公开透明和民主选择的方式让公众参与决策和表达对公共品的偏好与需求,对财政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从实践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也是经济人,缺乏适当的约束机制,政府从事财政活动也会优先考虑自身利益;同时,公共品的具体内容和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即使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也很难准确地把握公共品的内容范畴和提供规模,只有采取公共选择的方式,才能保证财政决策的合理性和公共性。因此,只有采取公共选择和民主监督的方法,才能抑制财政腐败和保证财政的公共性。公共选择和民主监督是公共财政所要求的运行机制。

  财政制度是广义政治宪章的一个组成部分。很多国家在《宪法》、《基本法》中都明确规定财政活动的原则和机制。现代国家在财政活动中运用公共选择和民主监督机制,对于转变政府观念和行为,使财政沿着民主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意义重大。

  封建财政和传统的政府财政之所以不同于公共财政,关键是缺乏这种公共选择和民主监督的机制,它不反映公众意愿和社会要求,不依据民主决策规则来确定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规模与方向,不以公共品提供为宗旨。封建财政和传统政府财政是一种权力型财政,公共财政是民主型财政,国家财政是否实行公共选择和民主监督机制,是公共财政制度与传统财政制度的分水岭。

  三、财政分权,事权与财力相适应公共财政制度是分权财政,公共财政的公共性、民主性以及效率要求,是它在财政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上坚持中央与地方分权的内在原因。从公共品的适用范围看,公共品既有全社会共同需要的全国性公共品,也有适应各个地区需要的地方性公共品,只有根据不同范围内的公共需要,采取分权和分层提供的方式,才能满足整个社会和各个地方的需要,才能真正保证财政的公共性和民主性。同时,从财政活动的效率看,中央与地方划分事权和财力,可以调动各级财政的积极性促使各级政府和财政能动地开展工作,形成公共服务上的创新和竞争机制,从而提高公共品提供的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公共财政的收支安排是以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以政府投资赚钱或投资赚钱的因素为出发点和归宿。即便是有时提供物品或服务的活动也会附带产生数额不等的收益,但其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仍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不是盈利。相反,封建财政和传统的政府财政制度是一种高度集中、僵化和低效率的制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由于缺乏财政自主权,地方财政很容易形成依赖习惯,很难自发地对本地居民的要求做出积极回应,更难期待地方财政会有所创新。公共财政制度提倡分权模式,重视地方财政的作用和创新精神,充分顾及地方利益,并不是倡导各级财政完全独立,而是要建立一种以分权自主为基础,又具有合作协调功能的结构体系,从总体上和各个部分上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联邦制国家,财政分权协调的结构模式是与《宪法》规定的政府关系一致的,又称为财政联邦主义模式。在非联邦制国家,财政分权协调结构是以《宪法》或《财政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基础的。

  第三节公共财政制度形成和发展公共财政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历史进步。《英国公共财政制度变迁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一书,通过分析英国国家财政制度的变迁,证明财政制度的演变往往是“纳税人与专制王权争夺财政权”的历史过程。公共财政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正是在不同时期这一

  历史过程的延续和制度本身的完善。世界公共财政制度的历史资源和文明资源必将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转

  型产生深远影响。

  一、公共财政制度形成的社会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多数国家开始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第一,因为一次大的经济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必然要求建立一个能够有利于社会稳定,体现公平正义、民主宪政精神的财政制度框架。第二,因为被世界大战所打断的工业化过程需要继续推进。工业化使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技术进步加快,使市场竞争和工作压力增大,使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住房交通、生态环境问题社会化,家庭、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都难以应对。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大量增加,客观上为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二、公共财政制度形成的理论依据1954年,着名经济学家美国的保罗?萨缪尔森发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提出公共品概念,并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证明财政提供公共品可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指出了有效提供公共品的条件。1959年,全球着名的现代经济学家,德国的理查德·阿贝尔·马斯格雷夫出版了《公共财政理论》一书,明确提出公共财政的三大职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并提出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职能划分原理。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着名经济学家,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布坎南,从经济人的观点出发研究财政行为,对政府能否尊重公众意愿,保证财政的公共性提出了质疑。并通实证分析表明,政府和公共部门由于追求自身利益而具有预算扩大化、利用权力获取利益的倾向,要保证财政活动的民主化和公共性,必须完善公共抉择和财政约束与监督制度。公共品理论、财政职能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构成了现代公共财政理论体系,为公共财政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三、公共财政制度形成的主要表现1.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在美国,1952年将社会保障的范围扩大到农业工人、家庭佣人和其他自谋职业者。1965年增加了对低收入者的医疗补助项目和老年医疗保险计划。1972年又增加了对老年人、盲人或残疾人每月提供基本补助的补充性保障收入计划(SSI)。在日本,1947年通过《失业保险法》,建立了失业保障制度。1953—1962年颁布六种“共济组合法”,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扩大到全体国民。1982年又增加了对70岁以上老年人的额外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向年老、失业、伤残者和贫困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的公共品。而完善社会保障、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必然引起国家财政结构和方向的变化,使国家财政的公共性增强。2.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发展20世纪60年代初期,美国农村发展缓慢,贫困人口高达22%。1964年美国政府发起“向贫困开战”的10年计划:一是授权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机构实施就业、贷款、收入和福利支持的计划。二是财政直接支持的项目计划,如共同行动计划、职业团计划、地区发展计划、农业季节工计划等。其中,地区发展计划是在1961年《地区再开发法》和1965年颁布的《公共工程和经济开发法》、《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是对农村投资,建设公路系统、教育、卫生、住房、环境等,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着力解决城乡差距和农村发展问题。1961年制定《农业基本法》,通过支持扩大农地经营规模和农村经济协作来应对农产品消费结构变化和劳动力向其他产业转移问题。1969年制定《农业振兴法》,并建立“农业人养老基金制度”,规定地方政府(市町村)作为指定的农业地区的规划主体实施综合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和农地的经营转让。1970年制定《过疏地区法》,规定地方政府在人口稀少的农村实施农业发展、村落与生活环境建设综合计划,除中央财政支持外还允许地方发行地方公债。1971年实施《农村地区工业导入法》,向农村转移城市工业企业。1989年制定《村落地域建设法》,建设具有现代城市特点的综合型村落中心。3.公共财政制度走向法制化

  公共财政法制化是公共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德国在1949年通过《基本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联邦制度、议会民主和社会福利制度,将“社会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保障+国家干预保证社会公正”的模式通过国家的根本大法确定下来,划分了联邦、州、市镇三级政府的职能和税收权限。1967年通过《经济稳定与增长法》和《预算法》,规定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对社会保障和公众福利,对保证就业和经济稳定增长进行统筹安排,明确规定国家预算的基本原则和内容与程序等。在日本,1946年日本国会通过新的《宪法》,规定国家实行民主化、三权分立和地方自治原则。1947年,根据《宪法》制定了《财政法》及《地方财政法》,确立了财政民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体制,规定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职能与权限,规定了财政预算的原则、内容、执行和国债发行要求。1950年,根据夏普使团的报告,日本国会通过税制改革法案,建立起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公共税收制度。这些法律成为德国和日本财政重建、全面开展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保证。

  4.公共预算制度的不断完善以美国为例,1946年的《就业法》要求政府实施社会经济稳定政策,改变了预算强调收支项目控制的做法,使预算重点转向社会目标。为此,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开展了多方面的预算改革,这包括:第一,预算编制方法改革。美国联邦政府从绩效预算→计划项目预算→目标预算和零基预算,摒弃了粗糙简单的传统预算模式。第二,预算分类形式改革。1969年将行政预算、综合现金预算和信托基金预算合并,建立了包括全部政府收支在内的统一预算。第三,预算管理机构改革。1970年将预算局改为预算与管理办公室(OMB),加强了它在政府预算管理上的独立性。1974年成立国会预算办公室(CBO),作为国会所属的非党派的专业预算机构,为国会审议政府预算和立法提供支持。第四,预算审议制度改革。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国会预算改革法案》,重新规定了预算审议程序,以保证审议的充分性。加强总会计局的独立监督地位,规定它不仅要审计政府账目,还要调查财政支出项目的效率与合法性。在国会两院内设立预算委员会,建立专业委员会审议、预算委员会协调、大会辩论及共同决议机制。重新定义留置权,对总统扣押预算拨款的权力设立限制和约束。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政府和国会在财政预算中的适当权限,保证预算的公共性与民主性。

  第四节公共财政制度的调整和完善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场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浪潮在世界范围内掀起。在西方,这场行政改革运动被看作一场“重塑政府”、“再造公共部门”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这种大背景下,以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大力推行以政府预算和政府会计为重心的公共财政制度改革,

  全力打造基于结果导向的预算和公共财政管理系统。

  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制度的调整和完善,主要有两股力量推动。其一,公众的强烈不

  满和期待。公众的不满在于:政府花纳税人的钱财越来越多,公共支出、赤字和债务日益膨胀,政府机

  构越来越臃肿;其二,面对公众日益强烈的服务需求,政府的回应却常常令人失望。基于对经济和财政

  绩效持续恶化进行的反思,人们开始认识到,现行的公共财政制度某些不足正是问题的根源,因而必须

  加以调整和完善。

  一、实施平衡预算平衡预算和赤字预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近20多年来,平衡预算原则重新受到西方各国的重视。1985年,美国国会通过《平衡预算和紧急赤字控制法》,试图通过逐年减少赤字来实现预算平衡或盈余。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预算执行法案》,提出“量入为出”要求,并提出了控制支出和增加收入的一揽子计划。199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平衡预算法案》,试图压缩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支出来实现预算平衡。克林顿总统时期曾达成平衡预算协议。规定在5年内,即到2002年实现预算平衡。德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控制预算收支,1990年德国统一后,为促进东部地区的发展,联邦德国一度采取了扩大财政支出和赤字预算政策。但随着东部经济转轨进程加快,又重新实施了限制支出和削减财政赤字的计划,1996年财政赤字比重下降到3.9%。1997年后,德国采取更严厉的平衡预算措施和削减财政赤字的计划,包括冻结预算支出增长和出售

  国有企业股份等政策。英国也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控制预算支出,包括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减少福利

  支出和公务员支出等,并在1988年取得了财政盈余。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控制预算赤字成为重点。1998年英国国会通过新的《财政法案》和《财政稳定法典》,提出了预算的“透明、稳定、负责、公平和效率”五项原则,其中,效率原则要求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寻求平衡或盈余的途径,预算编制着眼于多年度的周期预算平衡。

  二、推行绩效预算公共预算编制技术和方法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公共预算管理要求通过预算编制来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加强政府的责任,推行绩效预算成为各国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绩效预算的基本特点是将预算支出与绩效目标挂钩,绩效目标与政府职能及活动项目的成本挂钩,重新研究和确定部门服务的总目标、主要项目、行动方案和所需成本,通过这种方式给予部门支出的灵活性;也使部门授权和支出具有充分的依据,对部门支出的监督和评价更明确和客观。20世纪50年代,美国在财政制度上就开始进行绩效预算改革的尝试。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TheGovernmentPer-formanceandResultsAct,GPRA),再度重启绩效预算改革,要求联邦政府各部门积极着手绩效预算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进行自主性研究开发,并确定了新绩效预算改革的原则框架。2001年美国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制定统一规范后,联邦政府各部门开始根据统一规范编制绩效预算。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都认为,绩效预算是提高预算效率、赢得公众信任、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美国之前,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英国等国已相继进行了绩效预算改革。在英国,绩效预算是在复式预算形式下展开的,其主要做法有三方面:第一,引入“公共服务协议”制度,要求承担支出任务的部门和机构建立明确的支出目标和绩效指标,政府和国会则根据部门提出的目标和指标进行监督、审查、向公众公布部门的绩效情况。第二,引入“服务交货协议”制度,要求各部门确立最低水平的投入基准,保证达到公共服务目标。第三,引入“部门投资战略”制度,要求各部门为新投资和利用现有资产制订购长期计划、确立目标和资本需求量。三、加强支出控制1.量入为出,通过预算控制支出公共预算的基本功能是对公共支出进行控制和管理,在不同的公共领域之间合理分配资源。1990年,美国通过的《预算执行法案》将预算支出分为自主性支出和法定性支出,对年度控制的各类自主支出设置限额,对法定支出则严格实行量入为出原则。英国在1998年针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分别建立“黄金规则”和“可持续的投资规则”,要求借款仅用于公共投资,将国债占GDP的比重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将经常项目预算改为“资源预算”;同时,将支出划分为部门限制性支出(DEL)和年度管理性支出(AME),并建立了对这两类支出的检查评估机制。2.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支出监督近年来,各国在支出监督上重点采取了两种方法:第一,加强内部监督,主要是在政府部门和机构内设置专门监督岗位,如美国从1990年开始在政府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设置财务长,专门检察和监督预算的执行。第二,加强外部监督,主要是加强国会调查(如国会议员下访和立法调查)及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目前美国会计总署的审计已经包括所有在一个年度内支出联邦资金达30万美元以上的机构、地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并已形成会计总署、联邦资金管理部门和私人审计事务所等独立与联合进行相结合的趋势。3.对公共部门进行严格而有序地绩效评估近年来,西方国家普遍认识到,缺乏绩效评估检查制度必然导致公共部门不负责任、忽视效率,甚至产生官僚腐败问题,从而在公共部门内广泛推行绩效评估机制,根据支出绩效决定部门和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是否继续拨款和决定拨款多少,力图解决公共资源运用中的

  委托一代理缺陷。西方国家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包括如下几方面。(1)部门自评。如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和联邦支出项目代理人每年度在“预算与管理办

  公室”参与下进行评估,并向总统和国会提交年度绩效报告。(2)社会公众评估。通过网上投票和其他方式,让公众表达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

  和公共项目的满意程度。(3)政府专门机构检查评估。英国是最早建立公共支出调查制度的国家,1963年英国政

  府就建立了公共支出检查委员会,对各个公共部门的支出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然后确定财政预算支出的次序和限额。1994年,美国出版了有史以来第一本政府服务标准手册《顾客之上:服务美国民众的标准》。通过绩效评估,到1999年为止,美国联邦政府共精简36.5万个职位,撤销2000多个驻地方的派出机构,终止几百个支出项目,联邦政府支出降到GDP的19%,成为自1970年以来最小开支的政府。

  4.政府采购制度近年来,许多国家建立了公开采购制度,对实现最大限度的资金效益、减少支出、抑制腐败产生了积极影响。采购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公开、竞争和透明,整个招标和采购过程都在公众、立法机构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目前,国外政府采购的主要做法是:(1)明确界定政府采购的范围。许多国家规定所有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一般用品都纳入采购管理(国防安全产品采购另作专门规定)。(2)设立政府采购机构。大多数国家设立了全国性的政府采购委员会或办公室,负责制定采购规则和条例,负责信息公布和对采购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各级政府部门设置采购事务机构,负责具体商品与服务的采购活动。(3)建立采购供货监督机制。除政府采购委员会和具体采购机构对供货人的供货状况具有监督职能外一些国家(如美国1994年联邦购置精简法案)还要求财政和独立的审计部门对供货人的业绩进行评估和鉴定一一这是标准政府采购合同中的重要条款。(4)建立与政府采购制度配套的其他制度。例如,在实行采购制度时通常建立“采购账户”取代各部门用于购置的拨款账户;根据采购合同将资金直接拨转供应商,建立与之相应的预算会计和国库管理制度等。5.全面推行BOT投资方式推广和运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方式,也是近年来国外公共支出管理上的又一重要特点。这也被视为在政府活动中引入市场机制的重大创新。BOT投资是指政府部门对拟建大型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承包商(主要是私人公司),由其自筹资金(主要是借款)进行建设,准许建设承包商在工程完工后自行经营、回收投资,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全部移交给政府。BOT投资被认为是吸收私人资本特别是外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于国家基础设施——如道路、电厂、铁路的建设和发展大有增益,它使国家能在减少公共资源投入的情况下改善公共设施。当然,国外经验也证明,若承包商经营失败,政府仍将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四、调整税制,减轻税负,维护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进行过三次大的税制改革。第一次税制改革是在1965年前,主要内容是建立并提高社会保险税(工薪税),为社会保障筹集资金。第二次税制改革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主要内容是推行增值税。第三次税制改革是80年代中期以来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和拓宽税基为中心的改革。从1986年美国进行税制改革开始,西方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先后降低了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一些国家,如比利时、日本、新西兰、挪威、瑞典、英国和美国,到20世纪90年代初最高税率下降了大约17~40个百分点。各国普遍简化了税制、减少了所得税的税率档次,如美国在1986年将个人所得税税率减为四个档次。在降低税率、减轻税负的同时,为保证财政收入水平,满足政府提供公共品的需要,各国普遍地扩大了个人和公司所得税的税基,主要做法是减少一些扣除、减免和优惠,扩大一些税种(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继续调整和完善税制,主要趋势有如下几个方面。1.降低税负,刺激增长和就业

  20世纪80年代进行税制改革后,虽然税率普遍降低但总体税负水平依然较高。1996年。OECD国家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平均为37.7%,比1990年还高16个百分点。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和就业,德国在1999年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生计扣除额,增加了子女免税额,降低了最低税率,并在2000年出台了进一步减税的计划。加拿大在1999年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增加了免税额;并取消对所有纳税人3%的所得税附加。日本为刺激经济恢复,在1999年预算案中决定将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从65%降至50%。

  2.重新重视商品税,调整税制结构由于所得税的比重高,税负重,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开始重新认识商品税的作用,提高商品税的地位,特别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地位。其中,日本最具代表性。美国也在考虑用统一的联邦增值税取代目前不尽一致的州消费税,并正在探讨联邦税收由倚重所得税向倚重消费税的转换问题。西欧则一直重视商品税。从世界范围看增值税的运用最为广泛,据统计,1990年有53个国家实行增值税,1997年已有10个国家开征增值税,绝大多数国家实行在零售环节课征的消费性增值税。3.加强税收协调,约束税收竞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税收的国际协调日益重要。第一,资本快速流动,使一国难以有效控制资本的流向和资本收益,难以有效地进行税收征管。第二,各国间的税收差异或歧视问题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商品和投资流向。第三,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日益激烈,税收竞争使各国在解决财政收入问题上面临困难。当前,OECD国家主要通过下列几个方面加强税收协调:第一,缔结税收协定来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税收活动。1995年OECD设立了税收管理和事务协作委员会,在税收管理方面开展多边合作。1998年4月,OECD财政部长会议提出了一项报告,认为有害的税收竞争产生贸易和投资的流动障碍,并对避税港和有害的税收优惠加以界定,提出了19项治理建议和6项准则。第二,借助区域一体化进行协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正在打破原有的经济壁垒和国家间的税收界限,为了更有效地协调区域集团内的税收政策,建立包括关税、间接税和直接税等在内的共同税收制度的进程正在加快。以欧盟为例,1998年提出《增值税共同方案》,1999年提出公司所得税统一税率的方案。4.开征“生态税”,保护生态环境随着工业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受到各国的重视,一些国家(如德国等)已经开征环境税。目前各国已经开征的“生态税”(也称环境税、绿税)主要包括: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即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及汽车排放的尾气等行为课税等。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的征税,也称对固体废物处理的征税等。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税,如开采税、森林税、土壤保护税等。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行为征税。对农村及农业污染所征税等。总之,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趋势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各国加快了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和调整的步伐,而改革和调整的核心就是应对发展中出现的经济的、社会的和生态环境的挑战,探索利用公共财政制度有效应对这些公共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篇五: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现代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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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财政制度的几点理解

  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

  财政,是指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即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并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想要理解现代财政制度,首先应关注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和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核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我国迫切需要完成的目标。《决定》中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由此可见,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与建设,首先应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转变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现代财政制度要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结合,治理理念的确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前提是实现国家管理向治理的转变。”【i】因此,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就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由管理者转变为治理者,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现代财政制度的架构和内容:

  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应由完善的财政法律作为支撑,以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国家预算管理与财政平衡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和现代财政管理监督制度构成。

  1.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石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建立科学的法律体系,才会使现代财政制度有法可依,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完善的立法不仅能使政府以正当理由执行财政政策,更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府的行为,保证公权力合理有效地运行。2.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收入制度是对现代财政筹集经济资源各种渠道和形式的统称。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按收入形式分类。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列出的类级科目有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有了财政收入才能更好地分配社会资源,运行政府机构。3.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是对现代公共资源配置的各种用途的统称。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权力机构运转支出、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和公共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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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支出、公共工程支出、经济和社会调节支出等。财政支出应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支出地合理性。

  4.现代财政税收制度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完善的税收制度有利于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5.现代财政预算制度与财政平衡现代财政预算制度是现代国家筹集、配置经济资源的计划手段。它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这两个财政资金运行阶段从数量与结构上连接起来,达到某种平衡,处于整个公共财政运作的中心环节。财政收支平衡才能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6.现代财政政策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制度是现代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的基本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和。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完整的政策体系。7.现代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是指现代财政管理主体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运用公共经济理论、现代管理方法组织资源流、管护操作软件的职能活动,是财政及其他公共部门在管理公共资财活动中具体进行诀策、执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现代财政监督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运用现代技术方法监察督促公共财政事务的各种活动。广义的财政监督体系,泛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资金使用部门等通过财政收支和公共资产管理活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通过经济鉴证活动,对国家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源运行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只有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才能使财政运行更加合理有效。我认为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和第三方监督机构,能更好地达成这一目的。

  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地,更不能照搬西方已有的财政制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摸着石头过河,既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财政制度试点的实施,把成功的经验逐步推广,最终完成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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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晓,顾克清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逻辑起点与实现路径【J】财经科学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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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楼继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国家发展规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财政制度安排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税体制历经多次调整,大体上经历了从“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的包干制,再到“分税制"的沿革历程.其中,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及其后的调整、完善和稳健运行,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充分调动了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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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财力增强与经济高速增长的双赢目标,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对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尤其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些还相当尖锐.比如,在经济领域,转变发展方式进展缓慢,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在社会领域,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公共服务滞后、均等化程度不高,教育、医疗、社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在资源环保领域,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十分严重等。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从机制上看,都与现行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不适应有一定关系。从财政自身看,随着国内外形势和我国发展阶段的变化,现行财税体制的制度优势正在削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够,预算管理偏重收入,支出预算约束偏软,不利于依法治税和人大监督.二是税收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转型的新形势,特别是在解决产能过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功能较弱,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三是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项目过多,规模过大,资金分散,常有配套,不利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推进基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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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服务均等化.四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加剧,加之支出结构固化僵化,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居高不下,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加速积聚,财政中长期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重大任务,在中央统一指挥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体制为基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税体制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二是处理好推进改革与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发展解决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四是处理好总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的关系,在确定方向、增强协同性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项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五是处理好财税改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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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配套改革的关系,实现各项改革的全面协同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及其三者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当前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

  (一)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现行预算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内容,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客观上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也就是说,当经济下行时,一些财税部门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完成收入任务后又容易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这既不利于依法治税,也会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因此,《决定》明确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与此同时,收入预算将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这是我国预算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有利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促进依法治税。(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审核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政策拓展后,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为预期性,预算执行结果有别于预算预期的平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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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成常态,特别是年度预算赤字可能突破,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当年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超赤字,要建立跨年度弥补机制。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全国年度总赤字规模应设置一定的警戒线.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还应抓紧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可先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实现逐年更新滚动管理,逐步强化三年滚动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三)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

  《决定》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据统计,目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7类、l5项规定。其中,由相关法律规定的支出挂钩机制包括教育、科技、农业3个领域,由国家中长期规划和中央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挂钩机制包括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4个领域。2012年仅财政安排的上述7项与财政收支增速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即占全国财政支出的48%。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发展阶段为促进上述领域的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而且不符合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容易引发攀比,部分领域甚至出现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钱等项目"“敞口花钱"等问题。这也是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预算管理无法全面公开,资金投入重复低效的重要原因.清理规范一般不采取挂钩机制,有利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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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并继续把这些领域作为重点予以优先安排,确保有关事业发展正常投入。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专项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外部性、中央地方共同支出责任以及实现中央特定目标等问题。当前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资金分散、配套过多,影响政策目标实现与重大改革的实施效率.必须按照中央要求,下大力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减收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二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的专项进行甄别,属于地方事务且数额相对固定的项目,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五)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由于长期存在储蓄率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发展转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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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聚,规模庞大,增长较快。国务院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一定效果,但仍有部分地方债务余额超过当地综合财力,并已出现债务逾期.为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体制。

  (六)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推进预算公开,要借鉴国际经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顶层设计、明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

  三、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现阶段,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坚持税费联动,有增有减,保持宏观税负相对稳定.既要考虑保障国家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适当集中财力,也要充分考虑有关方面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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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三是有利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四是尽可能不开征新税种,适当简并现有税种与税率,税制设计尽可能简单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降低征管成本。五是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推进依法治税.(一)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现行消费税制度仍存在征收范围较窄、课税环节单一且靠前、税基偏小、税率结构欠合理等问题,对消费行为调控作用总体偏弱,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消费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调整征收环节,弱化政府对生产环节税收的依赖,促进解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调整部分税目税率,进一步有效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房产税改革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推进房产税改革,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完善我国税收制度,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也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房产税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要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立税清费,适当减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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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三)加快资源税改革

  从经济发展角度考察,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改革迫在眉睫.重点是推进煤炭等重要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适当提高其他仍实行从量计征的资源品目税额标准,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四)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为发挥税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正税清费、循序渐进、合理负担、有利征管的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要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征。(五)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今后,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基础上,适时将其他服务行业分步纳人改革范围,实现“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同时,适当简化税率,逐步实现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适用零税率.(六)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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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各种税收优惠区林立,已批准或正在申请待批的优惠政策几乎涵盖了全国所有省份;有些地方政府或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甚至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制造政策“洼地”。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影响了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决定》要求,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提出意见.

  四、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只有在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才能界定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间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政府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一)完善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目前,我国中央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制约市场统一、司法公正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如涉及国家安全的国际界河保护与跨流域大江大河治理、涉及市场公正统一的跨区域司法管理等;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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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如一些应由县乡承担的支出项目中央也安排了补助;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地方承担了一些不适合承担的事务,而中央不得不通过设立大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地方给予补助.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这一指标在英国、美国和日本分别为73%、54%和42%,经合组织国家平均为46%。与世界上的经济大国相比,我国中央政府直接支出比重明显偏低,应由中央行使的事权过多下放由地方管理。这种格局不仅容易造成资金分配“跑部钱进"“撒胡椒面”现象,而且容易造成中央部门通过资金安排不适当干预地方事权,影响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还会造成地方承担中央事权与地方的积极性不一致,导致执政行为不当,影响市场统一、公正。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应立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一是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关系全国政令统一、维护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协调、确保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以加强国家的统一管理,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将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但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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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维护等作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三是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将地域信息性强、外部性弱并主要与当地居民有关的事务放给地方,调动和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区域公共服务的需要.四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承担中央事权的支出责任,地方承担地方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可以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给地方承担.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法规明确规定前提下,中央对财力困难的地区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政府也要相应承担起均衡区域内财力差距的责任,建立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二)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2003-2012年的l0年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年均为52%左右,最高年份曾达到56%.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后,需要相应调整政府问收入划分。为此,《决定》提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这一要求,综合考虑了我国地方政府承担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实际情况,既有利于保证中央履行职能和实施重大决策,又有利于保障地方既得利益,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积极性.这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决定》要求,要根据税种属性特点,遵循公平、便利和效率等原则,合理划分税种,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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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以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为实现“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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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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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解读七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报告摘要】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报告解读】[变化]此次全会将财税问题单独放在一段,而不是像金融、企业改革等只是提了几句,摆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超出了过去历届全会。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亮点]其一,在财政的重要性上,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从治理国家的角度来考量,是一个新提法。其二,公报提到了要建立科学的财税体制。这一方面要反映中国实际情况;一方面还要反映国际通行做法。其三,提到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权力和责任要进行明确,并要有法制保障。其四,全会讲到要做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当前不少事权集中在地方政府,民生改革、教育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等任务繁重。但同时却没有相匹配的财权,一些基层政府甚至绝大多数财力都是靠转移支付。为此,现在就是要厘清事权和财权,做到有事做就有钱来保障。[改革税制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分析及意义]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就是行政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今年3月新一届政府履新以来,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撬动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截至目前,已分四批取消、下放了3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权下放的同时,政府监管、社会组织如何“配套”,才能规避“一收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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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放就乱”困局,达到行政体制改革的理想状态—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三中全会公报对此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同时,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特别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而且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而宏观调控和政府治理,都是市场体系的两个最重要的“支点”。[综合分析]财政问题,实质是公共资源配置体系与机制的问题。财税改革密切联系战略和全局。在我国经济仍具黄金发展期特征的同时,要看到伴随而来的矛盾所带来的挑战和压力。一方面,在财政方面,省以下体制一直未进入真正的分税制状态,基层财政困难、大量隐性负债和短期行为明显的“土地财政”偏颇,引起广泛诟病,为化解矛盾、真正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服务又好又快发展,强调财政体制的扁平化、县级财力保障、地方税体系建设、转移支付改进、预算的透明、规范和民主化、法治化都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现实生活正在呼唤新的一轮价、税、财配套改革。在我国一般商品价格已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当前,资源产品价格、不动产价格等方面仍存在着严重的比价关系不能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扭曲问题,愈益形成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最突出的例子是社会再生产“命脉”层面“从煤到电”的配置机制扭曲,比价关系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不能有效形成产业上、中、下游全程各相关主体的节电、节能、降耗、低碳发展的内在激励。除此之外,从资源开发到社会总产品分配中的重要制度——地方税体系和地方政府阳光融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省以下财政分税制迟迟不能落实,成为政府职能转换、行为优化方面的明显障碍,基层财政困难、地方大量隐性负债、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等为人们所诟病的问题,都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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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现代财政制度的几点理解

  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

  财政,是指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即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并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想要理解现代财政制度,首先应关注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和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核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我国迫切需要完成的目标。《决定》中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由此可见,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与建设,首先应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转变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现代财政制度要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结合,治理理念的确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前提是实现国家管理向治理的转变。"【i】因此,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就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由管理者转变为治理者,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现代财政制度的架构和内容:

  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应由完善的财政法律作为支撑,以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国家预算管理与财政平衡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和现代财政管理监督制度构成。

  1。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石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建立科学的法律体系,才会使现代财政制度有法可依,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完善的立法不仅能使政府以正当理由执行财政政策,更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府的行为,保证公权力合理有效地运行.2.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收入制度是对现代财政筹集经济资源各种渠道和形式的统称。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按收入形式分类。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列出的类级科目有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有了财政收入才能更好地分配社会资源,运行政府机构。3.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是对现代公共资源配置的各种用途的统称.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权力机构运转支出、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支出、公共工程支出、经济和社会调节支出等。财政支出应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支出地合理性.4.现代财政税收制度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完善的税收制度有利于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5.现代财政预算制度与财政平衡现代财政预算制度是现代国家筹集、配置经济资源的计划手段。它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这两个财政资金运行阶段从数量与结构上连接起来,达到某种平衡,处于整个公共财政运作的中心环节。财政收支平衡才能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6。现代财政政策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制度是现代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的基本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和。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完整的政策体系。7.现代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是指现代财政管理主体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运用公共经济理论、现代管理方法组织资源流、管护操作软件的职能活动,是财政及其他公共部门在管理公共资财活动中具体进行诀策、执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现代财政监督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运用现代技术方法监察督促公共财政事务的各种活动。广义的财政监督体系,泛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资金使用部门等通过财政收支和公共资产管理活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通过经济鉴证活动,对国家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源运行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只有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才能使财政运行更加合理有效.我认为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和第三方监督机构,能更好地达成这一目的.

  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地,更不能照搬西方已有的财政制度.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摸着石头过河,既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财政制度试点的实施,把成功的经验逐步推广,最终完成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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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晓,顾克清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逻辑起点与实现路径【J】财经科学2014,(1)

篇九: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第十四章财政管理体制

  第一节财政管理体制概述15.1.1财政管理体制的内涵15.1.2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第二节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15.2.1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第三节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15.3.1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指导思想15.3.2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15.3.3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了解掌握了解了解掌握应用

  内容提要:本章分析了财政管理体制的内涵、地位和作用以及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介绍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对我国目前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和进一步改革进行了探讨。学习目标:了解财政管理体制的内涵、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及1994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掌握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改革开放以来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演变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应用所学知识和内容分析80年代以来财政管理体制的弊端及如何改革与完善。第一节财政管理体制概述内容提要: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财政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形式,它的建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内涵(一)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财政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管理形式。它的实质是正确处理国家在财政资金分配上的集权与分权问题。国家的各项职能是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为了保证各级政府完成一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就必须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各自的财政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一般地说,各级政府有什么样的行政权力(事权),就应当有相应的财权,以便从财力上保证各级政府实现其职能。(二)财政管理体制的地位和作用在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中,财政管理体制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都要有财力、物力的支持。正因为如此,财政管理体制必须适应经济管理体制的要求。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它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并由其决定。因此,财政管理体制要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并要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二、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财政的原则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财政符合我国的国情:第一,我国在政治上是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财政管理体制必须适应我国政权体制的要求。一级政府有一级施政范围、就必须相应地建立一级财政。

  第三,我国要建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同样需要计划,财政必须有计划地筹集和分配资金。第四,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经济基础和自然条件相差悬殊。2、统一领导、分级财政原则的实现在财政管理体制中,统一领导与分级财政,就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问题。集权与分权,是一对矛盾。这种矛盾只能是根据生产发展的要求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般地说,凡是关系国家全局的管理权限一定要集中到中央,不能任意分散,以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凡是需要由地方因地制宜的管理权限,一定要放给地方,中央不能统得过死,以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二)财政管理体制必须与国家政权结构和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原则首先,财政管理体制必须确定分几级管理,财政的分级管理必须与我国的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相一致。因为一级政权及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着它们职权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文教等方面事业的权力和责任,必须赋予相应的管理财政收支的权力和财力;才能保证其职能的实现。其次,财政管理体制既然是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财政管理体制就必须随着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因为:第一,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都牵涉到财力和财权的分配问题,如企业改革、价格改革等,都和财力的分配分不开,也要求财政管理体制加以相应变革。第二,财政问题直接关系到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必须随着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而相应地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从而相应地调节经济利益关系,才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责权结合的原则财权与事权要统一,就是说各级政府有什么样的职权、什么样的办事的事权,就要有相应的财权。要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就必须要有权与责的结合。权与责相结合反映在财政体制上,就是要使各级财政都有各自的收入来源和支出范围,并且要把财政支出同财政收入尽量挂起钩来。只有权与责结合了,才能切实保证财权与事权的统一。第二节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内容提要:自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变动,总的趋势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实行各种形式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体制。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自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变动,总的趋势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实行各种形式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体制。尽管分级管理的形式有许多种,集中和分散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各个时期实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多数是同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及其发展变化的需要相适应的。第三节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内容提要:本节分析了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指导思想,介绍了改革的具体内容,对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了探讨。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指导思想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当时的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于旧的财政包干制弊端明显,诸如税收调节功能弱化,影响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产业结构优化;国家财力偏于分散、制约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影响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可见对财政体制的改革已刻不容缓,分税制改革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分税制改革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1)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2)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3)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根据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

  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二)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三)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为了保持地方既得利益格局,逐步达到改革的目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数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1993年中央净上划收入,全部返还地方,保证现有地方既得财力,并以此作为以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四)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的处理。为顺利推行分税制改革,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原体制的分配格局暂时不变,过渡一段时间再逐步规范化。原体制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继续按规定补助。原体制地方上解仍按不同体制类型执行。原来中央拨给地方的各项专款,该下拨的继续下拨。(五)配套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为了使分税制能够顺利推行,采取了一些配套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同步进行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编制办法,硬化预算约束;建立适应分税制需要的国库体系和税收返还制度;建立并规范国债市场;妥善处理原由省级政府批准的减免税政策问题;各地区进行分税制配套改革。课堂讨论:我国的分税制不是彻底的分税制,与标准的分税制有什么差距?三、财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于增强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分税制通过大量的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强化了中央在上下级财政分配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对收入增量的调整,形成了有利于中央财政收入适度增长的运行机制,增强了中央财政的经济实力,使中央财政建立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有效的横向和纵向经济调节成为可能,但毋庸讳言,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还不是彻底的分税制,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篇十: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现代财政制度的几点理解

  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

  财政,是指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即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并体现一定的分配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想要理解现代财政制度,首先应关注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和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核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现代财政制度,是我国迫切需要完成的目标。《决定》中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由此可见,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与建设,首先应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转变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现代财政制度要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结合,治理理念的确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前提是实现国家管理向治理的转变。”【i】因此,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理念就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由管理者转变为治理者,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现代财政制度的架构和内容:

  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应由完善的财政法律作为支撑,以现代财政收入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国家预算管理与财政平衡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和现代财政管理监督制度构成。

  1.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石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建立科学的法律体系,才会使现代财政制度有法可依,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完善的立法不仅能使政府以正当理由执行财政政策,更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府的行为,保证公权力合理有效地运行。2.现代财政收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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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现代财政收入制度是对现代财政筹集经济资源各种渠道和形式的统称。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是按收入形式分类。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列出的类级科目有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有了财政收入才能更好地分配社会资源,运行政府机构。

  3.现代财政支出制度现代财政支出制度是对现代公共资源配置的各种用途的统称。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权力机构运转支出、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支出、公共工程支出、经济和社会调节支出等。财政支出应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支出地合理性。4.现代财政税收制度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存在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也是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完善的税收制度有利于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5.现代财政预算制度与财政平衡现代财政预算制度是现代国家筹集、配置经济资源的计划手段。它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这两个财政资金运行阶段从数量与结构上连接起来,达到某种平衡,处于整个公共财政运作的中心环节。财政收支平衡才能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6.现代财政政策制度现代财政政策制度是现代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制定的指导财政工作的基本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和。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完整的政策体系。7.现代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现代财政管理制度是指现代财政管理主体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运用公共经济理论、现代管理方法组织资源流、管护操作软件的职能活动,是财政及其他公共部门在管理公共资财活动中具体进行诀策、执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现代财政监督制度是指为保障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运用现代技术方法监察督促公共财政事务的各种活动。广义的财政监督体系,泛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资金使用部门等通过财政收支和公共资产管理活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通过经济鉴证活动,对国家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源运行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只有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制度,才能使财政运行更加合理有效。我认为建立相关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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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机制和第三方监督机构,能更好地达成这一目的。我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地,更不能照搬西方已有的财政制度。正确的做法应

  该是摸着石头过河,既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财政制度试点的实施,把成功的经验逐步推广,最终完成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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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晓,顾克清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逻辑起点与实现路径【J】财经科学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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