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区长办公会议(3篇)

篇一:区长办公会议

  

  区主任(区长)办公会议纪要

  二o一o年

  第五次

  7月23日,管委(区政府)召开XX年第五次主任(区长)办公会议。张大勇同志主持会议。马卫刚、庄贵相、张薇、孙大贵、刘鹏照、明秀云、刘鲁强同志出席会议。赵增光、刘琦、姜红岩、柴方利、陈国良、刘伟德等同志列席会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相关议题的讨论。

  一、会议听取了区法制办公室关于政府管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重要保障。当前,政府合同管理的规范建设还亟需加强,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政府合同行为。

  会议原则同意区法制办公室的汇报意见。确定:(一)由庄贵相同志牵头,逐步规范完善政府合同管理机制。区法制办公室要准确定位,将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和综合协调的职能统一起来,对全区凡涉及国家公共资源的合同(协议)确定相应的标准,加强指导、审查、监管、备案工作。

  (二)由明秀云同志牵头,协调区财政、土地、税务、法制等部门研究制定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优惠政策标准及目录,在此基础上拟定合同(协议)规范文本,既要符合法律精神和现行规定,又要有利于招商引资。此项工作与前期政府研究的利用金融手段扶持项目、设臵科技发展扶持基金等项目优惠政策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当前相关部门急待签办的招商引资项目合

  同要尽快对接,符合规范文本要求。

  (三)由庄贵相同志牵头,区法制办公室提出建议,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程序为区法制办公室充实4名人员。

  二、会议听取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半年工业企业反映问题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为企业服务,帮

  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全区上半年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近期召开的工委(区委)8届68次常委(扩大)会议就服务企业发展又提出新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贡献力量。

  会议确定,(一)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主任(区长)办公会确定的企业反映问题责任分工通报给每一家企业,以便于工作对接。

  (二)各责任区领导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帮助企业加快发展。对于确有困难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研究提出长远解决方案,并向企业说明原因,达成共识。

  (三)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了解企业反映问题解决进展情况,集中汇总报告管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办理情况。

  略。。。。。。

篇二:区长办公会议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例会及区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5.28?

  【字

  号】和平政〔2017〕12号

  【施行日期】2017.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

  正文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例会及区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例会及区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5月28日

  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例会及区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切实改进政府系统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治理能力,在2012年和平区人民政府工作议事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议事规则及《中国共产党和平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平区“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特制定《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例会及区政府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一、区政府全体会议

  (一)区政府全体会议成员由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区长也可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或主持),出席人数须达到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需要,可邀请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各1位,八个民主党派负责同志、无党派人士代表和区工商联负责同志各1位,政务监督员代表2位列席,并安排区政府各委、办、街、局、公司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管理的区教育系统处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二)区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递交政务目标责任书、讨论政务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重大事项需进行通报部署的,可随时召开。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成员由区长、副区长组成;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协副**各1位、区人武部政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务员局、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政府研究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绩效办、六个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列席;审议议题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部分议题;法律顾问列席部分重大审议议题。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区长也可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或主持),出席人数须达到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讨论和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时召开。主要任务: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部署要求;讨论通过需由区政府批准或上报的规划、计划;讨论通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讨论通过加强区政府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有关方面的重要举措;研究需要上会的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1.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大决策是指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与综合性特点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民计民生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财政预算和国资预算的拟定;

  (3)经济发展、城区建设管理、社会治理、深化改革、政策调整等重大事项,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4)国有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

  (5)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重大事项;

  (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重大决策,以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的重大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范围。重要干部任免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和讨论决定的干部任免。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范围。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区建设具有基础性、长期性作用的项目的安排。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确定的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核准的项目,以及中央在津投资的重大项目;

  (2)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我区重点工程、民心工程,以及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的各类项目;

  (3)涉及我区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

  (4)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

  (5)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范围。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按照相关规定,超过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资金使用安排。其中,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使用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预算编制、调整涉及的大额度资金安排;

  (2)年初预算未细化至具体用途或使用单位,且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财政资金安排(含民心工程、产业引导资金、企业补贴等);

  (3)重大国有资产监管与收益支出、大宗国有资产的采购和处置;

  (4)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5.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物资采购事项。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包括货物、资产类购置、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采购。

  三、区长办公会议

  (一)区长办公会议成员由区长、副区长组成,会议由区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区长也可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或主持),出席人数须达到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二)区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时召开。主要任务:研究讨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城市建设管理、公共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等领域专门具体的工作事项;研究决定涉及范围相对较小或根据工作需要暂不宜公开的事项;研究需要上会的其他事项。

  四、区政府党组会议

  (一)区政府党组会议成员由区政府党组成员组成,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也可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出席人数须达到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一般情况请党外副区长列席。根据需要,可扩大至有关方面负责人。

  (二)区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任务: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部署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区委要求,组织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研究部署区政府及政府系统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需要上会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事项决策程序

  (一)议题确定。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可直接提出上会研究的事项。提请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资料科负责收集汇总拟上会议题,并须经分管副区长签批具体意见,报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审定。根据区长批示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上会安排建议,并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承办会务。涉及特别重大的事项,应先提交区委书记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最终提交区委常委会议审议。

  (二)议事准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应事先充分调研。涉及责任分解、分工协作等工作安排,事关财政资金、土地规划等重要内容,以及需风险评估和法律审核的各类事项,应及时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须在会前协调一致,并报分管副区长审批。涉及重大事项的,还需向区政府报正式请示。各议题相关上会文件由议题承办单位起草完成后,经分管副区长签批,会前报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审定。最终审定后,由议题承办单位按照统一规定格式,印制汇报材料30份,及时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并于会前报各位区长提前审阅。

  (三)集体决定。议题承办单位应在会上对决策事项作出说明,表明意见或建议。如有多项方案选择,应提出首选建议。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逐一表明态度,会议召集人最后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四)会议记载。会议应由区政府办公室资料科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纪要,应于会议结束后及时按程序报各位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审阅,最后报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签批,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正式发文。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应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文,发文范围包括区委主要领导、区政府领导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以及相关材料统一存档。

  (五)会议请假。出席、列席人员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请假,并获得批准。

  (六)落实决定。对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应依据职责分工,组织推动落实。区政府督查室按照重点事项督办工作制度,加强督查督办,下发会议议定事项督办清单,负责推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等督办落实,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报告。

  六、会议纪律及责任追究

  (一)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有关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

  (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4.其他因违反本规则而造成失误的。

篇三:区长办公会议

  

  ()/常用公文/会议纪要

  〔区长办公会议纪要〕

  *

  区长办公会议纪要

  **市**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十次区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

  骆**区长主持会议。

  现将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市“六大行动”比学赶超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市“六大行动”比学赶超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是翻篇归零再出发的倒逼机制,是自觉当好排头兵的题中之义,是全面推进“六大行动”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落实“六大行动”为抓手,以比学赶超活动为载体,紧扣目标抓经济,办好实事

  惠民生,守住底线保平安,落实责任强党建,决战四季度、确保全年红,推动**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抓紧收好尾,抓好工作回头看,确保全年经济指标、考核工作、民生实事、重点项目、社会稳定等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认真谋好局,抓好明年工作谋划,重点做好主要指标、重点工作、政府性项目、民生实事、改革项目的谋划工作。

  要强化工作担当,以更高的目标追求,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准的改革选题,更严的岗位履职,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研究“152”工程项目推进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商务局关于“152”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指出,“152”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加快推动“152”工程项目落地。

  会议要求,要紧扣目标任务,围绕年前完成60%开工率的要求,倒排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入库。要加强服务保障,发改等部门要全力做好向上对接和项目落地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开工。要充实项目储备,加大项目比选力度,增补储备项目,确保“152”工程项目高效落地,高质量产出。

  三、研究对口帮扶和海协作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关于对口帮扶和海协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和海协作工作,强化工作对接,确保考核优秀。要强化统筹,发改部门要牵好头,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强化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注重特色,充分挖掘产业扶贫、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特色亮点,确保对口帮扶和海协作工作走在**市前列。

  四、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法制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要求,要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加强协调处置,强化府院联动,深化沟通调处,尽可能减少纠错败诉行政案件。要严格工作考核,加强考评督查,严肃责任追究,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基础。

  五、研究政府系统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指出,加强政府系统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政府的需要。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必须强化政治意识,体现政治担当,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关于加强政府系统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缺席:**

  列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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