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价值与共同富裕

张 旭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马克思指出:“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页。共同富裕是这样一个鲜活的时代问题和命题。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不断的生产方式变革基础上的生产关系变革,但是其中的根本因素是生产活动或劳动过程,必须是为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剥夺了劳动创造的财富而导致财富创造者的贫困或相对贫困,未来社会必须进行纠正。所以,马克思将“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0页。作为对未来社会生产目的和结果的说明。恩格斯则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丰富了这一认识,他认为:“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9页。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三大改造,我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在迈向现代化征程上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如何在实践的社会主义中实现和解决共同富裕的问题,需要进行理论、历史和现实的多维思考。

社会主义既是一种理论,也是一种制度,更是一个实践的历史过程。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的新社会形态,以及脱胎于资本主义而又扬弃了资本主义各种弊端的社会形态,一个国家是否采用社会主义制度,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发展历史进程和实践中并没有达成共识。这一方面源于资本主义制度随着资本在全世界的扩张,成为一种带有标志性的制度体系;
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并没有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多国同时发生社会革命,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全球发展后导致总崩溃的基础上建立,而是主要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取得了胜利;
再一个方面则是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一曾经的社会主义旗帜,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倒退回资本主义,从而使得世界对社会主义及其制度的认知发生了根本性动摇。“历史终结论”也从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终结转变成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终结。

因此,当我们在探讨共同富裕这一命题的时候,就必须对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进行重新确认。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对人类发展前途和命运的认识是否仍有当代意义?社会主义制度是否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超越资本主义的必然选择?这些问题涉及对社会主义价值的基本判断,只有阐释清楚社会主义的价值,才能精准探讨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命题中的共同富裕问题。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同志给予了精炼的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自20世纪末以来,中国正在成为世界社会主义实践的主战场,对社会主义本质和价值的理论判断逐步得到了实践的检验。

马克思曾经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4、435页。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在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难免会出现资本主义的“弊病”,这些不可避免的“弊病”使得实践中的社会主义随时可能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也正因为如此,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的认知就会出现疑虑、摇摆甚至反复。或如马克思所说,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4、435页。。因此,不阐释清楚社会主义价值,就不可能真正认识清楚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7)《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所以,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天然地存在以下两个缺陷:一是由于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因此也就没有机会借助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作用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由于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依然存在着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物质力量的强权和意识形态的渗透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遭受到了极大挑战。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74页。但是,剥夺了资本之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难题,因为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通过特殊的历史条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可能是相对容易的,但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的冲击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如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则面临巨大的挑战,必须解决来自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新的社会制度还刚刚建立,还需要有一个巩固的时间。不能认为新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完全巩固了,那是不可能的。需要逐步地巩固。要使它最后巩固起来,必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坚持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还必须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进行经常的、艰苦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除了这些以外,还要有各种国际条件的配合。在我国,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斗争,还要经过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但是,我们大家都应该看到,这个社会主义的新制度是一定会巩固起来的。我们一定会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9)《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8、214页。。在这一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制度的演进依据。但社会主义价值的具体体现,则需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进行证明。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表明,只要努力并坚决贯彻社会主义的价值观,鲜明的实践成果即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能够发挥出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实践中得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70年的持续探索中得来的,是在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97年的实践中得来的,是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由衰到盛17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得来的,是在对中华文明5000多年的传承发展中得来的,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得到这个成果极不容易。”(1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70页。

中国探索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历史时段,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从无到有的历史过程。中国特殊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导致了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既不能照抄苏联模式,也不能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个别结论,一切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实践探索初期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认识形成了一系列理论成果,综合来看,这些理论成果既有正确的方面,同时也有历史的遗憾:一是强调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意义,没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但是忽视了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二是将按劳分配与计划经济体制看作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探索中所留下的严重教训;
三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不仅反映在经济方面,也反映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但是由于过于重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希望通过生产关系的快速变革实现生产力发展的一些做法也留下了发展隐患;
四是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但由于提出共同富裕的时候更多的是针对农民并且是为巩固工农联盟服务的,因此共同富裕带有了扶贫扶弱的性质,还不是惠及社会全体成员的。因此,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形成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就成为对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价值的中国化认识,即通过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进而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现的是唯物史观在现实中的发展,体现的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历史事实。毛泽东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11)《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8、214页。邓小平也指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2)《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贫穷和发展太慢都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不仅要实现生产力的发展,还要实现生产关系的进步;
不仅要有更富裕的物质生活,还要有更富裕的精神生活,这才是我们要搞社会主义的根本依据和最终目的。

社会主义思想和实践的探索历史进程表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思想是空想社会主义经济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6世纪初到19世纪初,很多空想社会主义者都提出过他们关于未来社会公有制的设想。最早提出消灭私有制、实行财产公有制方案的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托马斯·莫尔。莫尔生活在英国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看到了资本原始积累所造成的社会贫富的尖锐对立,看到了劳动人民的颠沛流离、穷困潦倒的生活,他把这一切现象都归因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进而归因于私有制。他写道:“我深信,只有完全废止私有制度,财富才可以得到平均公正的分配,人类才能有福利。如果私有制度仍然保留下来,那么,大多数人类,并且是最优秀的人类,会永远被压在痛苦难逃的悲惨重负下。”(13)[英]莫尔:《乌托邦》,戴镏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56页。而意大利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康帕内拉则在其名著《太阳城》中指出:在公社制度下,太阳城的人民都是富人,因为大家公有一切;
但同时又是穷人,因为每个人都没有私有财产;
他们使用一切财富,但又不为自己的财富所奴役(14)[意]康帕内拉:《太阳城》,陈大维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35页。。康帕内拉和莫尔一样,都朦胧地看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性,但还没有严格地区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仅仅是笼统地主张实行财产公有制。在空想社会主义者中,18世纪的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巴贝夫对生产资料公有制问题作出了首创式贡献。巴贝夫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通过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的思想(巴贝夫把消灭资本主义制度的暴力革命叫做“人民的革命”,他所说的人民是指穷人、平民,因此,他主张的暴力革命并不是无产阶级革命);
同时,他提出了实行全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构想,主张通过“人民革命”建立一个劳动人民的共和国,在这个共和国内,将建立“国民公社制度”,实行财产公有制,通过把一切国有的、敌人的财产和历史上的土地和荒地收归国民公社所有和依靠公社的优越性与有利于发展公社的改革措施,最终使公社掌握国家的全部经济。

19世纪初,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对未来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认识达到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最高峰。他将人类犯下的罪行与遭受的灾祸归因于私有财产和私有制,并且试图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新的强大的生产力”(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9、30页。不相适应中引申出进行变革的必要性。按照欧文的构想,未来社会的基层组织是合作公社,公社是建立在财产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的生产和消费单位。欧文所设想的财产公有制,既不同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财产公有制,也不同于摩莱里主张的日常劳动所需要的生产工具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公有制,而是指“个人日常用品以外的一切东西都变成公有财产”(16)《欧文选集》(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5页。。欧文的这一思想远远高于同时代的圣西门和傅立叶,因为在圣西门的“实业制度”中仍然存在着生产资料私有制,而在傅立叶的“和谐制度”中,其基层组织“法郎吉”内部以股本形式保留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欧文深信财产公有制和财产私有制相比有无比的优越性。为了实现其公有制的理想,1825年到1828年,欧文曾在美国进行了“新和谐公社”的试验,但是,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很快淹没了欧文的公社孤岛,欧文为此损失的资金达4万英镑。

马克思在总结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同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剖析资本主义制度,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发现了剩余价值的来源,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秘密。正是由于马克思提出了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从而使“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9、30页。。所以列宁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要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这是由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所决定的(18)《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71页。。“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唯物主义,才给无产阶级指明了如何摆脱一切被压迫阶级至今深受其害的精神奴役的出路。只有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才阐明了无产阶级在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中的真正地位。”(19)《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71页。

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现代社会,由于劳动资料为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所垄断,这种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而导致的分工,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分工,使得工人能够并且不得不铲除资本主义占有形式这个“历史祸害”。同时,马克思更准确地表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他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6、433页。未来社会正是在铲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历史祸害后,只有“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6、433页。,劳动者才能实现自身的解放。恩格斯则在这一时期,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经济特征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和解释,其中包含了极其深刻的内容。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分析了所有制的发展过程,指出到了资本主义时代,生产资料和生产实质上已经变成社会的了,但却仍然服从私人占有形式,于是,生产的社会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最终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这种矛盾则表现为“经济的冲突达到了顶点”——危机,“生产方式起来反对交换方式,生产力起来反对已经被它超过的生产方式”(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3、297、310页。。所以,当人们把生产力从生产力的本性去认识,即把生产力作为社会的生产力的时候,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就要让位于以现代生产资料的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生产资料由社会直接占有,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并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
生活资料则由每一个劳动者个人直接占有,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发展资料。于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3、297、310页。。这是无产阶级国家的第一个行动。“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迄今为止的人自己的生产资料对人的奴役。”(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3、297、310页。恩格斯的这些论述,一方面根据社会化生产的规律,提供了由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或转变的根据,另一方面则更详尽和现实地提出了在“过渡时期”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途径和方法。

需注意的是,恩格斯所指的无产阶级的第一个行动,即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以国家所有制为基本形式”。事实上,恩格斯在论述了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后,并未给出这种“国家财产”的具体占有形式,即所有制的实现形式。相反,恩格斯对生产资料的“社会直接占有”和生活资料与享受资料的“个人直接占有”的论述,表明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可以多样化的,而对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才是“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也就是说,在生产资料已经属于整个无产阶级的条件下,如何占有进而如何使用生产资料的具体形式,只要符合消灭了生产资料成为奴役人类的手段的原则,是可以选择的。因此,把社会主义所有制归结为“国家所有制”是简单化的,而把国家所有理解为必须由国家经营就更是没有道理的。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所有制=国有国营”的思路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也突破了这一思想。

与此相联系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从人类生产方式的变迁中探讨制度变迁,他们是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史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的。对未来社会经济特征的设想,是针对资本主义发展所暴露的内在历史局限性作出的,因此,这些设想仍然处于抽象的理论层次。作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他们一再拒绝对未来社会作出更详细的设计,这正体现了伟大导师对未来负责的可贵的科学精神。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丝毫不想制造乌托邦,不想凭空猜测无法知道的事情,他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的问题,正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25)《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

因此,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的价值并不会按部就班地、自然而然地、没有任何矛盾和冲突就能够实现。如何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体制和机制优势,如何将社会各种资源和要素(当然也包括资本要素)有机配置起来,在实现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生产关系,不断贯彻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真正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消灭剥削的前提是消灭私有制,只有消灭了私有制,才能真正消灭剥削者和剥削阶级,剥削才会消亡。对于剥削(exploitation),在《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中的解释是:“社会上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26)《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第1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25页。。《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剥削是等同于“开发”的,其定义是:“广义而言,开发一物是指为某种目的而加以利用,如为社会福利或私人收益而开发自然资源。如果用于利于他人,则开发一词也含有不道德之意。如被利用之人当时处于无能为力状态,像贫民之与他们的财主、债主等等,则该词又有压迫之意。”(27)《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2卷,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68页。事实上,剥削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一般用在经济含义上与之近似的“经济剩余”或“剩余索取权”来说明。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依次出现过三种基本的剥削形式,即奴隶主占有制、封建主占有制和资本主义资本家占有制。这三种剥削形式的共同特征是:凭借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对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进行榨取。显然,拥有了具有控制力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必然拥有了社会权力,在现实中则表现为官位、职级等具体的榨取形式。马克思指出,资本并没有发明剩余劳动,之所以社会上的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是因为那里的劳动者除了付出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还要追加额外的劳动时间,无论他们是否是自由和自愿的(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2、272、251页。。马克思论述了资本主义剥削与奴隶制剥削、封建制剥削的区别:如果在一个经济的社会形态中占优势的不是产品的交换价值,而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剩余劳动就会受到或大或小的需求范围的限制,而生产本身的性质就不会造成对剩余劳动的无限制的需求(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2、272、251页。。因此,资本主义是历史上最隐蔽、最巧妙的剥削制度,“使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3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2、272、251页。。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剥削剩余劳动的过程被表现劳动力价值的工资所掩盖,仿佛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合乎市场规则的普遍行为,但是恰恰是因为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才赋予了剥削以隐蔽的新形式。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没有给“剥削”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马克思对剩余价值占有形式的变化和剩余价值量的占有率即剥削程度上给予了深刻的说明。

因此,剥削是一种历史现象,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并且是人类社会发展特殊阶段的一种经济关系。剥削的出现和发展,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及其水平决定的。一切部门中生产的增加,都会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由于分工和交换的扩大,最终人的劳动力也成为商品,这是文明时代即资本主义时代满足其贪欲的唯一手段,所以马克思曾深刻地嘲讽道:“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6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揭露了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并不等于说他们认为剥削从来就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恰恰相反,由于剥削是伴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出现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剥削关系本身就具有合理性,但是这种合理性仅仅是“历史的”。恩格斯曾经指出:“马克思把古代奴隶主、中世纪封建主等等的历史必然性,即历史合理性,看做一定限度的历史时期内人类发展的杠杆;
因而马克思也承认剥削,即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暂时的历史合理性;
但他同时证明,这种历史合理性现在不仅消失了,而且剥削不论以什么形式继续保存下去,已经日益妨碍而不是促进社会的发展,并使之卷入越来越激烈的冲突中”(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621页。。马克思之所以既承认剥削的历史正当性,又指出“这种历史的正当性消失了”,是因为这种“正当性”是相对于历史发展过程而言,具有“暂时的”性质。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剥削可能成为一定限度内的“杠杆”,但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到了严重危害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程度,它已经成为生产力的敌人,资本主义剥削的发展导致无产阶级必然要起来反抗资产阶级,所以,剥削在历史上是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伴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而产生的。也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必然结果。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剥削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已经丧失了全部的正当性。

剥削的产生是私有制的结果,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同时,剥削的存在又是生产力发展不够的结果。马克思曾经说过:“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或甚至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的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你们认为公道和公平的东西,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就在于:在一定的生产制度下所必需的和不可避免的东西是什么?”(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只要雇佣劳动存在,就一定会产生剥削。剥削现象之所以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由于我国生产力尚不发达,从而也就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建立纯而又纯的生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而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就存在着产生雇佣劳动的基础,也就存在着剥削的基础。

剥削或剥削关系的存在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也就难以实现共同富裕。资本需要不断增殖,因此会不断地将攫取的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从而获得资本积累。而资本积累会导致社会财富中执行职能的资本越多,从而它增长的规模和能力也就越大,产生的无产阶级的绝对数量和他们的劳动生产力越大,产业后备军也就越大,最后会导致工人阶级中贫苦阶层越来越多。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42页。。那种幻想依靠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来实现共同富裕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因为雇佣劳动关系的存在必然带来一极是财富的积累,一极是贫困的积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客观上还存在着雇佣劳动关系,因此就必须尽可能地限制剥削的程度和范围,为最终消灭剥削创造条件。

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提出,新时代我党在经济建设上要“强化市场监管和反垄断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市场秩序”(35)《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5页。,这是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保护广大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重申“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既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也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的野蛮生长,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地发展。这种对资本的约束,实质上就是对剥削条件的约束,就是对实现共同富裕基础的夯实。

实现共同富裕,根本在于发展生产力。早在1955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就明确提出:“我们进入了这样一个时期,就是我们现在所从事的、所思考的、所钻研的,是钻社会主义工业化,钻社会主义改造,钻现代化的国防,并且开始要钻原子能这样的历史的新时期”(36)《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95页。,也就是说我们进入了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尤其是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时期。同时,毛泽东认为,尽管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了,它是和中国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但是还很不完善,还需要在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不断调整和解决。因此,在1957年2月发表的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重要讲话中,毛泽东明确强调:“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37)《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页。。这充分表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仅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解放生产力”相衔接,而且也表明了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只有先解放生产力,才能为发展生产力提供可靠的环境保证;
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使解放生产力落到实处,从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在毛泽东看来,工业化的实现是发展生产力最为主要的目标,而工业化的实现标志就是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因此,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才是发展生产力的具体标准。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有所阐述。他指出:“从中国肃清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统治(这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者的集中表现),还没有解决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问题,只有待经济上获得了广大的发展,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先进的工业国,才算最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38)《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3页。于是党的八大正式确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标准,即独立自主地实现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的完善。毛泽东在1958年8月15日视察天津时曾指示:地方应该想办法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首先是协作区,然后是许多省,只要有条件,都应建立比较独立的但是情况不同的工业体系(3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18页。。这就属于工业或生产力布局方面的问题了。建立独立、完整、现代化的工业体系这一指导思想,究其实质,就是实现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这就是现代化的过程,这就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不仅克服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一切弊端,也克服了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导致的对社会和自然的一切消极后果,是根据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进行的现代化。

改革开放后,1979年3月31日,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指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一句话,就是搞现代化建设。能否实现四个现代化,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搞好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你不抓住四个现代化,不从这个实际出发,就是脱离马克思主义,就是空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这四项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
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我们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40)《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165、163—164、234、237页。。邓小平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 “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41)《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165、163—164、234、237页。

邓小平指出:“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方针和目标是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生前提出的,……就我们国内来说,什么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四个现代化就是中国最大的政治。”(4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165、163—164、234、237页。“四个现代化这个目标是毛主席、周总理在世时确定的。所谓四个现代化,就是要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不但使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有所提高,也要使中国在国际事务中能够恢复符合自己情况的地位,对人类作出比较多一点的贡献。”(43)《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2—165、163—164、234、237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即使是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如果执政党背离人民,也会损害现代化成果。”(44)习近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求是》2021年第9期。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初心和使命。可以明确地说,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就是共同富裕的道路,不仅是惠及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的道路,也能够为实现世界人民的共同富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社会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旗帜鲜明地指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社会主义并没有定于一尊、一成不变的套路,只有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本国具体实际、历史文化传统、时代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才能把蓝图变为美好现实。”(45)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6页。

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曾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过多次论述和艰辛探索。毛泽东反复重申:“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做的。”(46)《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4页。这是由于,经济管理体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形态,不实现管理体制的变革,难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难以为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依照“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在恢复国民经济、夺取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促进社会主义改造和保证重点建设方面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其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毛泽东无疑是党内较早觉察到我国经济体制的弊端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思想的人。

1956年4月5日,经过毛泽东亲自审定修改过的《人民日报》社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发表,文章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中,技术革新和社会制度革新的现象,都将是必然要继续发生的,否则,社会的发展就将停止下来,社会就不可能再前进了。”(4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231—232页。这实质上已经表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确实把社会主义社会看成是一个发展变化的社会,一个需要革新和改革的社会。到了1957年6月,周恩来在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进一步阐发了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所表明的改革思路,强调指出,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是不能动摇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国家制度的一切方面都已经是尽善尽美,而不需要任何改进和发展了。恰恰相反,这种改进和发展是经常需要的。”“至于根据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所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方面的各种制度和组织形式,更是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而不断改进的”(48)《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338页。。这应该是我党第一次明确表述的鲜明的改革观。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全面改革的展开,再经过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探索,最终在党的十四大上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被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现实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化的不断发展,产生了两种看法:一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因此必然要求一切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办;
一种是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因此要求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只有明确社会经济体制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地位与作用,才能破除各种混乱认识,明确并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伟大创造的意义和历史价值。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曾经对社会经济体制作出过这样的阐述:“共同体(部落体)的特殊形式和与它相联系的对自然界的所有权这二者的原始统一,或者说,把生产的客观条件当作自然存在,当作以公社为中介的单个人的客观存在这样一种关系——这种统一一方面表现为一种特殊的所有制形式——,在一定的生产方式本身中具有其活生生的现实性;
这种生产方式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的一定的能动关系,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方式(这种劳动方式总是表现为家庭劳动,常常是表现为公社劳动)。作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出现的是共同体本身;
特殊的生产条件(例如畜牧业、农业)发展起特殊的生产方式和特殊的生产力,既包括表现为个人特性的主体的生产力,也包括客体的生产力。”(4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123、124、148、136页。马克思所说的“共同体”是指人类早期原始部落的社会经济体制,是生产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在早期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中,由血缘、语言、习惯、地域等共同性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成为土地所有制的第一个前提,“部落共同体,即天然的共同体,并不是共同占有(暂时的)和利用土地的结果,而是其前提”(5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123、124、148、136页。。这个“共同体”本身是生产主体(共同体)和生产客体(生产条件)的统一。“土地是一个大实验场,是一个武库,既提供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材料,还提供共同体居住的地方,即共同体的基础。人类素朴天真地把土地当做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活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123、124、148、136页。马克思将涉及生产力各个方面的最初的生产力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的“共同体”即社会经济体制,称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共同体以主体与其生产条件有着一定的客观统一为前提的,或者说,主体的一定的存在以作为生产条件的共同体本身为前提的所有一切形式(它们或多或少是自然形成的,但同时也都是历史过程的结果),必然地只和有限的而且是原则上有限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的解体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发展”(5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123、124、148、136页。。而当旧的生产条件和生产形式发生变化、被破坏了的时候,“共同体就同作为其基础的所有制关系一起瓦解了”(5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6、123、124、148、136页。。与此同时,社会经济体制是“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思想的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作为生产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的社会经济体制,虽然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形态,但它们都是作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发挥作用的,当它不能起到优化生产力系统的整体功能时,就必然被一种新的、能够优化生产力系统整体功能的社会经济体制所取代(54)江丹林:《论社会经济体制是“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学术月刊》1996年第10期。。显然,如果将社会经济体制不是看作是外在的,而是看作是生产力的内在因素,那么社会经济体制与社会经济的关系就十分明朗了,即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将不断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能动部分。从根本性质上来说,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在实际运行中加以体现这一性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社会主义经济新形态;
在所有制结构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动态结构;
在分配体制上,社会主义社会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要反映社会主义经济的特殊性质,要增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而不能削弱其物质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公有制经济;
另一方面则要求调动全社会的一切力量实现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所以,必须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55)《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3、64、62页。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制度形态和体制组织。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曾经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现了全国经济一盘棋,并且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但是也显现出经济运行效率低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仅实现了充满活力的经济运行,而且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制度形态和体制组织,使“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能够充分发挥在优化生产力系统的整体功能、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只要把握住“社会主义”不动摇,就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经济的危害,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方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深刻认识:“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之所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坚持我们的制度优越性,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56)《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3、64、62页。

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具体体现。一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尚不够发达、市场尚待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经济,因此,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然要反映这一特殊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中,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模式,既不能走固步自封的老路,也不能走资本主义的邪路,而必须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要求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伟大创造的作用。二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在生产力落后基础上的经济,尽管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人均经济指标仍然相对落后,因此,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然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第一目的,并在此基础上逐渐调整生产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们党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创举。”(57)《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3、64、62页。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成为实现共同富裕最根本的制度保障,共同富裕的目标和任务必定能顺利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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